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节前廉政谈话会 让清明更“清明”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节前廉政谈话会 让清明更“清明”

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全院检察干警文明过节、健康过节、廉洁过节。4月3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清明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谈话会,对节日期间纪律要求进行了再强调,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瑜主持。

会议组织学习了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清明”“五一”期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清明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公车管理、文明祭祀等工作进行了安排。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节前廉政谈话会 让清明更“清明”

白瑜副检察长就做好清明节假期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白瑜副检察长就做好清明节假日期间相关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营造廉洁、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回潮。二是不聚集、不扎堆。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为了避免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进行错峰祭扫,防止疫情扩散。三是倡导移风易俗、低碳、文明祭扫。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引领文明新风。以家风促民风,以民风促社风。营造“讲文明、守诚信、传家风、扬美德”的社会风气。四是要党员领导带头遵规守纪,做到“八个严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相互提醒,互相监督,务必把好“廉政关”, 勿踩纪律 “红线”。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节前廉政谈话会 让清明更“清明”

关于八个严禁:

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祭祀等名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组织家族、宗族等集体性聚餐聚会;严禁联宗祭祖、集中祭扫等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撰稿|办公室· 薛潇

审核|贺云锋 贾新彦 陶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