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官來告訴你朋友圈裡賣口罩遲遲未發貨,是違約還是犯罪?


讓法官來告訴你朋友圈裡賣口罩遲遲未發貨,是違約還是犯罪?

3月25日,河口法院依法妥善調處首例疫情期間因購買口罩引發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雙方就該案件糾紛達成和解。

讓法官來告訴你朋友圈裡賣口罩遲遲未發貨,是違約還是犯罪?

圖片與文字無關

據瞭解,原告小海(化名)因經營需要想購入一批口罩,小王(化名)在瞭解到其需求後與另外一位朋友小韋(化名)聯繫購買口罩。2月22日,雙方達成了口罩買賣協議:由小海向小韋購買口罩3件,每件9300元,總價27900元,三天內發貨。當天,小海通過微信向小韋轉賬27900元作為貨款。


讓法官來告訴你朋友圈裡賣口罩遲遲未發貨,是違約還是犯罪?

三天時間轉眼過去,但小韋卻遲遲未能發貨。隨後,經雙方協商決定解除口罩買賣合同,由小韋將貨款退還小海。2月28日、29日,小韋分兩次向小海轉賬共計4900元,並出具欠條,載明:“今欠小海人民幣27900元,於2020年2月28日歸還4900元,剩餘23000元於2020年3月3日前歸還……”小韋雖然出具了欠條,但是遲遲沒有將剩餘的貨款歸還小海,小海無奈於3月16日到河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韋歸還剩餘貨款。

讓法官來告訴你朋友圈裡賣口罩遲遲未發貨,是違約還是犯罪?

考慮到案件性質及當前疫情形勢的特殊性,在瞭解基本案情後,承辦法官立即通過電話與雙方進行溝通。調解過程中,小韋說道:“當時口罩一直沒能發過來,現在我已經把口罩買到了,如果原告還需要的話我們可以繼續完成合同,如果不同意希望原告給我點時間,現在我的錢都壓在口罩上了,我一定會想辦法儘快退給你的。”雖然現在有口罩了,但當前的口罩供應量已經不是當時那麼緊俏了,小海以逾期交付為由拒絕繼續完成合同,只希望被告能儘快歸還貨款。


讓法官來告訴你朋友圈裡賣口罩遲遲未發貨,是違約還是犯罪?

最終在承辦法官的努力下,雙方當事人於3月25日達成和解,約定被告人小韋於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小海欠款23000元,若被告小韋未按上述時間給付欠款,則按月利率2%的標準支付原告小海逾期付款利息(利息從原告付款之日即2020年2月22日起計算至付清之日止)。

同樣是付了錢沒有發貨,為什麼2月18日審理的張某是詐騙,而這起是民事糾紛呢?


讓法官來告訴你朋友圈裡賣口罩遲遲未發貨,是違約還是犯罪?

張某售賣口罩被刑拘的案件中,首先張某以虛構其有口罩進行買賣的事實,誘使被害人從微信上轉賬給張某,隨後張某將被害人拉黑,以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張某客觀上實施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主觀上有非法佔有為目的,其主客觀相統一,故構成詐騙罪。

反觀本起案件,小韋在收到貨款後因貨源有問題而沒能發貨,隨後也及時與小海聯繫,並退還了部分貨款,但由於其自身原因而剩餘款項未能歸還,客觀上沒有實施詐騙行為,主觀上沒有非法佔有他們財物的目的,故未構成詐騙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