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疫情“冰冷” 調解“暖心”

“真的感謝你們!多年的問題終於解決,心裡的石頭終於落下了。”4月1日,我院審監庭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再審案件。

【鼎立信】疫情“冰冷” 調解“暖心”

案情介紹:2013年,孫某某書寫借條以房屋裝修名義向朋友成某某借錢5萬元。借款到期後,成某某向孫某某催要借款,孫某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脫,後因自己欠債太多,甚至離開居住地,下落不明。2015年8月,成某某無奈訴至通渭法院,要求孫某某、楊某某夫妻二人償還借款本息。孫某某妻子楊某某以孫某某下落不明多年,無法聯繫為由,對借款事實不予認可。法院據此只能通過公告方式向孫某某送達材料,缺席審理。因孫某某下落不明多年,民間借貸基礎法律關係難以查明,本案經多次審理未能真正化解雙方矛盾糾紛。經一審、二審、發回重審、二審、省法院再審審查,成某某僅繳納公告費已達2400元。

省法院將該案指令我院再審後,承辦法官及時掌握案情,經多方打聽,瞭解到孫某某因疫情原因已回到原居住地的新情況。為了讓孫某某迴歸案件本身,查清案件事實,從其妻子楊某某入手,經多次電話溝通,釋法明理,孫某某和妻子楊某某終於主動來到法院參與訴訟。

俗話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成某某經歷多次訴訟後,對孫某某已完全沒有信任。承辦法官從受疫情影響,孫某某夫妻二人生活困難,當時確無實際履行能力,雙方系多年朋友,應互諒互讓等方面耐心開展多次調解。並針對調解書的履行金額、期限、執行效力等問題進行詳細的解釋說明。經過長達幾個小時的調解,雙方當事人本著各退一步的原則達成一致意見,成某某表示體諒對方難處,自願放棄大額利息,同意其分期償還。孫某某、楊某某表示願積極履行,償還借款。最終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多年矛盾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疫情“冰冷”了世界,但“冷卻”不了人心。法院人用司法的陽光,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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