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毀綠”行為開出罰單 沙區加大城市園林綠化執法巡查與處罰力度

上游新聞·重慶晚報慢新聞記者 朱婷/文 沙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供圖

3月1日,新修訂的《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全面實施。4月3日,記者從沙坪壩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瞭解到,為更好推動《條例》落地實施,在執法方面,執法隊伍在日常管控中加大了巡查與處罰力度,同時,拓寬溝通渠道,充分利用12319城市管理熱線、門前三包微信工作群等積極收集違法損綠線索,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各類園林綠化問題,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據介紹,自《條例》實施以來,沙坪壩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累計宣傳教育652人次,責令整改佔綠行為11件,立案查處5件,處罰金額7740元。

对“毁绿”行为开出罚单 沙区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巡查与处罚力度

執法人員對違法損毀綠地行為進行查處

同時,沙坪壩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還向記者通報了兩起佔綠、毀綠的典型案件。

其中一起案件主要內容如下:3月11日,沙坪壩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一大隊在沙坪壩區萬達廣場巡查時發現,萬達廣場在沿路綠化帶擅自開挖毀綠,經查,此行為未經審批,大隊立即進行制止,並向其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按照《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對其行政處罰1000元。

另一起案件則是某建築勞務公司違法損毀城市綠地的。3月24日,執法人員在沙坪壩區工農坡70號附近巡查時發現,有人在沿路綠化帶開挖毀綠。經查,是重慶某建築勞務公司在配電工程施工時,違法對道路附屬綠地內植物和設施進行損毀,現場長30米、寬0.6米。該行為違反了《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在城市園林綠地內,禁止偷盜、踐踏、損毀園林植物和設施,破壞園林建築。根據《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依法對該公司處以5000元罰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