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哥”获刑 上海普陀法院集中宣判两起二房东寻衅滋事案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不仅要全力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行为,保护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同时也要警惕带有“黑恶基因”的犯罪行为抬头,如使用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的行为。

近期,普陀法院集中审理并宣判的两起二房东擅改房屋群租牟利、恐吓房东霸占房屋的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该判决已经生效。

“钥匙哥”获刑 上海普陀法院集中宣判两起二房东寻衅滋事案

案情回顾

三年前,原籍辽宁的张某来到上海,在房地产中介公司上班。做了一段时间后,他在同乡的“指点”下,摇身一变成为了“二房东”,手握多处租赁房屋的钥匙。

“钥匙哥”获刑 上海普陀法院集中宣判两起二房东寻衅滋事案

自2017年起,张某用较低的成本即只交押金或几个月租金的方式,在普陀区真如、桃浦地区长期租赁了多处房产。房屋到手后,立即违反约定擅自改建,对外群租。并以降低租金、减免水电煤的优惠,向承租的租客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的租金。当产权人发现张某违法群租要求收回房屋时,张某就言语恐吓霸占房屋,直到产权人被迫支付钱款后,再行返还。

房东彭小姐就是受害人之一。2017年12月,她与张某签订了为期2年的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7300元,付三押一。张某当天支付了7300元后,立即对房屋大张旗鼓地改建。彭小姐发现大厅被隔成了好几个房间,当即向张某提出退租。张某立即翻脸,称自己“黑白道”都搞的定,甚至还能买凶杀人。这让彭小姐恐惧不已,她找了律师与其交涉。两人重新签订了合同,但张某支付1万元钱款后,又不再付款了。每次向张某索要,他就扬言要杀人。彭小姐鼓起勇气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终止合同,返还房屋,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法院支持了彭小姐的诉请,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性,彭小姐才拿回房屋。

“钥匙哥”获刑 上海普陀法院集中宣判两起二房东寻衅滋事案

房客柏小姐也受害不浅。2019年5月,她通过租房网站向张某租赁了一间房屋,张某称只要押一付六,就可以享受减免400元租金的优惠。柏小姐一次性支付了11400元。入住当天,真正的房东就上门说房子是他们的,还说张某违规群租,要求她立即搬走。无奈之下,柏小姐只得在2019年9月搬离,白白损失了四个月房租和购买钥匙的费用,共计6600元。

“二房东”只要租赁合同在手,面对警方和法院各有一套说辞。据张某到案后供述,如果产权人因群租报警,张某就会拿出合同说是民事纠纷,应由法院处理。如果产权人起诉,张某就想办法拖延时间,劝说产权人,称法院审理时间较长,会影响房租收益,让其放弃打官司与他妥协调解。有多名产权人证实,为了尽快收回房屋,他们被迫免除了部分房租,还向张某返还了押金。

另一起案件的被告人李某也是用相似手法群租牟利,霸占产权人房屋。

法院认为张、李二人恐吓他人且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处罚,据此做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本案中,张、李二人通过言语恐吓、强占房屋等“软暴力”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通常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2.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

此外,普陀法院提醒市民,不仅是刑事案件,还有在民事诉讼中,针对“二房东”参与的租赁活动,要谨防两个“恶意”。

二房东恶意缺席

二房东作为被告拒不到庭比例较高,根据普陀法院数据,其公告或缺席审理比例达27%,这种恶意缺席的行为,不仅拖延审判时间,也给法院对关键事实的查明造成困难。

二房东恶意违约

如上述案件,二房东擅改房屋,并以减免租金、水电费等优惠条件,要求租客提前支付整年房租,收款后,拒绝向产权人支付。一旦被催款就恐吓、耍赖,恶意占用房屋拒不返还。对产权人和租客都造成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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