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發放和領取電話費、加班費!違規吃喝!楚雄州3人被通報



近日,楚雄州紀委監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元謀縣司法局原局長李飛違規發放和領取電話費、加班費問題。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李飛在擔任元謀縣司法局局長期間,不嚴格遵守紀律規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向職工發放電話費、加班費,兩年共計發放147149.64元,李飛本人領取電話費、加班費共4824.1元。2019年12月11日,李飛受到政務記過處分,2020年2月13日,李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電話費、加班費全部予以清退。

2.楚雄市八角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團主席王永林等2人違規吃喝問題。2019年6月18日,楚雄市八角鎮財政所原所長王明友等兩人到楚雄市財政局彙報及對接工作,中午及下午下班前,王明友向楚雄市八角鎮人大主席團主席王永林兩次彙報邀請楚雄市財政局相關人員共同就餐,王永林同意後並陪同就餐,兩餐費用合計1180元,已同意在八角鎮政府報銷(還未報帳)。2019年12月13日,王永林受到誡勉問責,2020年1月18日,王明友受到八角鎮人民政府給予的警告處分,其他參與就餐人員受到提醒談話,就餐費用由王明友個人承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