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的民警在北亚泰大街执勤。晚上9点,一辆黑色奔驰轿车由南向北驶来,驾驶员发现交警后,将车停在了路中央,情况反常,民警立即上前检查。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民警 曲波:
我们三个民警跑到车前,让驾驶员下车。
这名驾驶员满身酒气,走路不稳,差点摔倒。面对交警,他承认自己喝了酒。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民警 曲波:
问他为什么把车停在马路中央,他说他有点紧张。
民警搀扶这名驾驶员上警车,进行了酒精测试。
这个数值已经达到了醉酒驾车标准。据这名驾驶员讲,他从下午1点,一直喝到晚上9点。民警在进一步核查中又发现了问题。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民警 曲波:
此辆奔驰为套牌车辆,车牌与行车证上的号码不符。
民警查获这辆奔驰车时,车上悬挂的号牌尾号为5888。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民警 曲波:
他说他对这个号码比较喜欢,所以就套用了这个号码。
随后,民警带违法嫌疑人进行了抽血酒精检测。等检测结果出来后,如仍达醉驾标准,嫌疑人除了要被罚款、扣分、吊扣驾照外,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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