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清明節,銅川市王益區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中發現,轄區內有部分商家及小販售賣與人民幣“形似”的冥幣,這些冥幣的規格大小、顏色紋理、圖案素材均與現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幣圖樣或曾經流通的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幣圖樣極其相似,且圖案上有已故國家領導人、革命先輩、各族勞動人民和國徽的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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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作為我國的法定貨幣,具有高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版式、圖樣均受法律保護,售賣仿人民幣圖樣冥幣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極大損害了人民幣的權威,妨害了人民幣管理秩序;將革命先輩和各族勞動人民的形象在冥幣上使用,更是傷害了社會公眾對革命先輩們的精神情感,嚴重損害了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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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區檢察院隨即向王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規範市場秩序,對冥幣濫用人民幣圖樣現象進行專項整治清查,切實維護人民幣作為國家“名片”的信譽和權威,維護人民領袖和革命先輩的形象,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譚永輝 記者 李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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