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农村土地将有哪几个大动作?

新大风歌


农村人口转移,趋势化问题十分严重。

目前,农村2/3的人口都在外地打工。一个村庄,现在现有住户不足1/3,主要都是老弱病残居多。守着那几亩薄田,还在那块儿坚守,根本看不到一个年轻人的身影。因此也带来了一些相关问题。一是农业新技术应用很难推广。年龄大的农民,死守着传统农业的规矩不放,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按照自己的习惯去种植,不想改变。二是村集体的务工问题很难解决。因为没有精壮劳力,有时候只能靠雇工。三是国家的一些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有难度。剩下这农户,都是有各种不同的情况,各类不同的问题,困难户较多,问题户较多,老弱病残较多,都等着村里去扶持照顾,无形中给乡村两级工作,增加了不少负担。

从农村未来的发展形势看。未来几十年之后将呈现出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农村城镇化。撤乡并村,减少自然屯,增加土地利用率,现在已经是大势所趋,而且正在逐步展开。随着土地“招拍挂”措施的逐步运用,未来几十年后小的村庄将不复存在,人口会向相对集中的中心村和乡镇所在地集中。这些中心村和乡镇所在地,也会发展成相对功能比较完善的小城镇。

二是土地集中化。农民手中的零散耕地,会随着土地流转政策的不断深入和不断丰富完善,不断流入种植大户和农场经营公司业主的手中,未来农业生产会出现大面积规模化种植的局面。

三是种植机械化。未来农业是高科技农业,是互联网加模式的农业,机械化程度基本上能达到100%。可实现育种、种植、施肥、田间管理、秋收作业、粮食加工等全产业链条的机械化作业模式。

四是粮食销售商品化。目前现有的粮食种植卖原粮、散种散销的局面将不复存在。未来的粮食销售将是全方位的商品化。有品质加工,有品牌形象,有地域特征,有营销渠道,使粮食生产加工销售像其他商品一样,有订单,有包装,有品牌。

那时候的农民将是新世纪的新型农民。我们期待那一天能早日到来。

所以未来农村土地将有三大变化。

一是宅基地市场化。目前,国家政策已经明确,农民手中的宅基地可以进入市场流通,可以用做银行贷款抵押等金融服务。

二是集体土地商品化。现在政策已经允许集体土地可以拿出来做房地产开发。

三是耕地规模化。集中连片种植在国家政策鼓励扶持下,以呈现出趋势化发展方向。我觉得农村耕地全面规模化种植的时间不会太久了。





Y北斗星Y


以下为农业部对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制、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土地确权登记试点等问题的答复。看看未来农村土地政策将有哪几大动作。

关于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制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2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2014年,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可以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2016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截至2015年底,全国以入股形式流转土地的达到0.2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1%。一些地方在农民自愿前提下通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兴办集体农场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相较于出租、转包等流转方式,土地股份合作具有流转期限更长、利益联结更紧密、流转关系更稳定的特点,有利于调动流入方加大土地整理、农田水利设施等投入积极性,对于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要求,及时总结地方实践经验,指导地方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有序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关于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4年《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形成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据统计,目前全国经营规模50亩以上的农户数达到356.6万户,经营面积超过3.7亿亩,户均经营面积100余亩;各类家庭农场87万家,平均经营规模达到200.2亩。各地贯彻中央要求,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全国有23个省(区、市)下发了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专门意见,并明确了具体扶持措施,有18个省(区、市)开展了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有12个省(区、市)出台了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办法。下一步,农业部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各地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建设连片标准农田,并引导优先向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农户流转。

关于推进土地确权登记试点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过去,对农户承包地主要是按照合同进行管理,存在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这使得许多农民心里不够踏实,总担心土地流出后自己的权益无法保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一是针对现实矛盾,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二是按照《物权法》要求,完善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确认农户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这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基础,是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前提,也是调处承包纠纷、开展抵押担保、落实征地补偿的重要依据。

按照中央要求,农业部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截至2016年3月底,全国2434个县、2.6万个乡镇、43.8万个村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前两年12个整省试点的基础上,再选择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广东、海南、云南、陕西等10个省份整省推进。对于您担心的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可能会增加农户之间合作的成本和困难、不利规模经营的问题,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各地可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通过互换并地、按户连片种植解决地块细碎化问题,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前期试点地区的实践证明,农民群众对开展确权是欢迎和支持的,有了位置清楚、面积准确的权属证明,他们才可以放心流转土地、放心外出打工。一些地方也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和互换并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有力促进了规模经营的发展。下一步,农业部将按中央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抓紧抓实该项工作,让亿万农民吃上“定心丸”。


四川张五


这个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是于2019年9月20号发布的,通知内的这3个大点,将会是2020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改革和管理的重点工作,要切实加强。

对于农村的朋友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宅基地问题了,那么2020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会有些什么变化呢?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其实有了答案。

1、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极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的一户一宅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宅基地

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村庄,要通过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村庄整治、废旧宅基地腾退等多种方式,增加宅基地空间,满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农户的建房需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民居住需要。

3、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各地可探索通过制定宅基地转让示范合同等方式,引导规范转让行为。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周国宾1


你好,我是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负责土地审批。我想我有能力回答你这个问题。

1、“三权分立”,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承包权属于农民,经营权流转。近年来,大家都能看到,越来越多的城市老板来农村租赁土地,农民分红。这就意味着,以后农村的土地会大整改,集中规模化经营,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也会跟上。土地成为农民手里的财富,不用再辛苦劳作也会有收入。这也是更好的践行土地全民所有的政策。

2、土地流转,根据最新的《土地管理法》,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进入市场交易,这也就意味着以后你家的宅基地可以出售,会有更多的城里人来农村买地。

3、农村城镇化,根据第二点的政策,随着农村土地越来越值钱,会迎来农村土地开发的高潮。比如,将一个村的人集体搬进安置点,退出宅基地,用于工业建设。这就会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城镇的产生。


杂木清


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4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文件指出: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概括为“五个新”和“一个增强”,即以产业兴旺为重点,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以生态宜居为关键,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以乡风文明为保障,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以治理有效为基础,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以生活富裕为根本,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以摆脱贫困为前提,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文件从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繁荣兴盛农村文化、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

而为了提高农村闲置资源的使用效率,在2017年国家就出台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目前已经有13个城市在开展此项改革试点工作,将农村闲置的建设用地用来建设租赁房,拓展农村土地的用途,同时也能够提升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增收渠道,其实现阶段国家正在开展农村闲置土地资源的整治工作,其主要目的也是为了盘活农村的闲置土地资源,而此项改革方面能够更好的让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得到使用,必然会受到农民朋友的亲睐,而随着此项改革工作的开展,未来农村将会有这几大变化!

1、土地开启租赁新时代

随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出台之后,农村集体闲置的建设用地可以再度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与此同时农民朋友也可以将自家的闲置房屋、闲置宅基地利用到租赁之中,成为名副其实的地主,过上收租生活,为自家创造更多的收益!

2、有效解决农民住房问题

利用农村集体组织建设用地建设组里放,能够有效解决农村居民的住房问题,尤其是现阶段城市的房价正在不断上涨,而农村的建房也在不断加强管控,在2019年国家更明确提出“统一规划建房”政策,此项改革工作则可以有效与的“统一规划建房”相结合,让农村居民可以用较低成本解决住房问题!

目前农村大量的土地资源遭到了闲置,尤其是宅基地、空闲房屋等等问题,导致农村土地资源浪费非常严重,而随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逐步开始试点,在2019年必然会带动农村实现翻天覆地的变化,促进农村逐步繁荣、带动农民增收,让土地资源的配置逐步得到优化!


巴中小袁子


一、将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制

相较于出租、转包等流转方式,土地股份合作具有流转期限更长、利益联结更紧密、流转关系更稳定的特点,有利于调动流入方加大土地整理、农田水利设施等投入积极性,对于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会及时总结地方实践经验,指导地方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有序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针对合作社、农企等经营主体:这将是最有利扩大规模,形成规模经营的好时机。土地股份制的推行能有效降低土地流转的成本,而且与农户关系形成天然捆绑,无论是对经营,还是在带动性上,都有很大优势。

针对普通农户:这是一次绝好的跳板机会,普通农户因地少而实力弱,不具竞争力,但如以土地入股方式加入合作社等组织,可以使身价倍增的同时,还能享受合作社的盈利分红。

二、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中央一号文件曾明确提出: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和土地有什么关系呢?

以前农村土地是传统的小农经济,分散不连片,但要发展现代农业要进行机械化、规模化,那么谁来做?单个农民肯定是做不到的,那么就催生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也势必成为未来农业的主要经营主体。

针对合作社、农企等经营主体:这无疑是最好的消息,只要经营主体认真发展,用正确的经营方法去经营产业,并掌握政策,是能很轻松的发展壮大并成为地区的代表的。所以,这一时期要抓两件事:一是产业,一是经营,把这两件事抓好了,发展壮大指日可待。

针对普通农户:对于普通农户来说稍显弱势,但并不意味着被淘汰,因为最终产业的实践还是需要农户,但对于普通农户来说,现在要抓紧一切时间去提高自己的认知程度,比如互联网的知识、电商的操作、农业种养的一些新技术以及一些新机械的操作等等,这样才能在未来的农业发展中占得一席之位。

三、三权分置后,还会有下一步动作

三权分置讲过很多次了,这里不重复讲了。三权分置的前提是土地要确权,关于土地确权也讲过很多次了,也不重复讲了。这里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要搞清楚三权分置后,我们到底是获得了哪些权益?能运用哪些权益?由此还能延伸出哪些权益?

三权分置是国家土地政策的一大重要举措,这也是改变整个土地以及农业格局的重要举措。而这只是个开始,三权分置解决的是土地限制问题,但真正让农村土地活起来



面哥的故事


土地流转的政策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及其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工作。

扩展资料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思路框架基本形成:将按照“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对郊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

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

其要点是: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

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市郊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公有制与市场的深度融合,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


see乡村日记


在农村,对于农民有着重要意义的就是农村的土地,它不仅仅是农民生存的经济来源,更是一种不可轻易失去的事物;因此,对于未来农村土地的发展趋势,农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的了解;

很多农民认为,明年土地确权的全面结束就意味着农村土地改革的终止,但事实是,农村土地确权的结束意味着农村土地改革的开始;明年农村土地确权结束后,未来农村土地发展将迎来这五大趋势;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提出全面落实不是为了减弱农民对于土地的权利,而是为了加强农村土地集体成员权;

1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法律确定的农民集体的重要财产权,明确农民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关系,将农民与土地财产权紧密联系起来,是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根本途径;简单地来说,落实集体所有权实则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法律确定的农民集体的重要财产权,明确农民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关系,将农民与土地财产权紧密联系起来,是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根本途径;简单地来说,落实集体所有权实则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

农村土地流转表现形式最突出的就是,农民拥有对于土地的承包权;通过流转土地来重点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活用农村土地,带动农民经济收入的提升;

2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权就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农村经济要想得到发展,首先离不开土地,而土地带来的经济效益需要农民的推动,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权就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农村经济要想得到发展,首先离不开土地,而土地带来的经济效益需要农民的推动,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农村土地改革最先要进行的一个动作就是对农村土地进行引进资本;因为小农经济的时代已经过去,村集体对土地进行集中,农民以土地作为股份参与入股,每年可以获得分红,这是一种新型的农村土地经营模式;

3

股份制形式的农村土地经营模式,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利益透明化;农民不必担心自己的收入会受到影响,集中统一生产,降低成本,农民自我监督,利益自然有所保障;

股份制形式的农村土地经营模式,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利益透明化;农民不必担心自己的收入会受到影响,集中统一生产,降低成本,农民自我监督,利益自然有所保障;

农民合作社未来会成为农村的一大主流发展模式,因为相比于过去农村,现在的农村倡导的是规模经营,农民合作社这一组织就是农民自愿联合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4

过去在农村要想发展大规模化的经营,就需要将土地进行逐家逐户的流转,工作较为繁琐;但现在统一集中给合作社,只要与合作社签合约,进行投资创业,就会避免很多纠纷;

过去在农村要想发展大规模化的经营,就需要将土地进行逐家逐户的流转,工作较为繁琐;但现在统一集中给合作社,只要与合作社签合约,进行投资创业,就会避免很多纠纷;

未来农村不敢保证说会有大量农民留在农村进行耕种作业,至少目前的状态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居多,因此,自然而然,农村就存在大量的闲置土地,在这一方面,国家倡导的是有偿退出,所以,这必是未来农村土地发展趋势的必经之路;

5

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机制;很简单,意思就是,要在征收农民土地的前提下,保障对农民补偿的提高,不能让农民觉得失去土地之后,损失很大;其实,此举对于真正不在农村生活,想要退出农村土地的农民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一次性退出,领取高额补偿金,何乐而不为?

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机制;很简单,意思就是,要在征收农民土地的前提下,保障对农民补偿的提高,不能让农民觉得失去土地之后,损失很大;其实,此举对于真正不在农村生活,想要退出农村土地的农民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一次性退出,领取高额补偿金,何乐而不为?


生姜老何


你好,我是糖果的日记呦,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我自己就是一名农村人,对于未来农村土地的大改革,我想大概就是这些了。

一:土地确权

我们这里正在进行中,总有农村户口,并且有地的人已经拿到土地证明,未来将会出现包地大户,承包出去的地每年将会得到土地分红,土地分红将是农民第一大收入一切将进入机械化不在像以前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全部有机器代替,一个人可以种植上千亩,甚至更多的土地。

二:退耕还林

从2019年开始,我们这里就还是在道路两旁退耕种树,种了很多各种的植物,树木,花草,还有各种果木,观赏美化两不误,2020年这些退耕还林的美化还在继续实施中。

三,农作物种植的多样化

近几年来,农民的种植物不再是单一的玉米、小麦,这两种农作物。种植植物开始多样化,比如花生、大豆、芦笋、油菜、草坪、花卉、梧桐树苗、莲藕、迷迭香、白玉兰、粉黛玉兰、秋葵、紫荆花、紫薇花、红薯、土豆、草莓、西瓜、以及各种果园,和更多的蔬菜品种,相信未来农村会更多大面积的进行农作物多样化。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评论加点赞


糖果日记呦


对农民来说,论重要的东西莫过于家中的土地,相信各位农民朋友也有不断关注一些相关的土地新闻吧,考虑到未来或者是说目前,越来越多的人落户城市,农村可能会有越来越少的人愿意去种地的问题;加快土地流转,通过土地流转将土地的承包权、使用权以合法的方式移交给种粮大户或是专业的农业生产公司,是农村土地未来发展方向的重点。最近的话题总离不开土地,一来是因为土地确实重要,二来是国家的土地政策频发,且重量级很大。未来5年,农业部将积极鼓励各地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积极引导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农户流转土地,大力推动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一、将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制

相较于出租、转包等流转方式,土地股份合作具有流转期限更长、利益联结更紧密、流转关系更稳定的特点,有利于调动流入方加大土地整理、农田水利设施等投入积极性,对于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会及时总结地方实践经验,指导地方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有序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针对合作社、农企等经营主体:这将是最有利扩大规模,形成规模经营的好时机。土地股份制的推行能有效降低土地流转的成本,而且与农户关系形成天然捆绑,无论是对经营,还是在带动性上,都有很大优势。

针对普通农户:这是一次绝好的跳板机会,普通农户因地少而实力弱,不具竞争力,但如以土地入股方式加入合作社等组织,可以使身价倍增的同时,还能享受合作社的盈利分红。

二、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国家政策曾明确提出: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和土地有什么关系呢?

以前农村土地是传统的小农经济,分散不连片,但要发展现代农业要进行机械化、规模化,那么谁来做?单个农民肯定是做不到的,那么就催生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也势必成为未来农业的主要经营主体。

针对合作社、农企等经营主体:这无疑是最好的消息,只要经营主体认真发展,用正确的经营方法去经营产业,并掌握政策,是能很轻松的发展壮大并成为地区的代表的。所以,这一时期要抓两件事:一是产业,一是经营,把这两件事抓好了,发展壮大指日可待。

针对普通农户:对于普通农户来说稍显弱势,但并不意味着被淘汰,因为最终产业的实践还是需要农户,但对于普通农户来说,现在要抓紧一切时间去提高自己的认知程度,比如互联网的知识、电商的操作、农业种养的一些新技术以及一些新机械的操作等等,这样才能在未来的农业发展中占得一席之位。

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国家土地政策的一大重要举措,这也是改变整个土地以及农业格局的重要举措。而这只是个开始,三权分置解决的是土地限制问题,但真正让农村土地活起来,还会有更重大的政策和举措。因此,可以预见,三权分置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还会有大动作。

针对合作社、农企等经营主体:把握好当前三权分置等土地改革政策的机遇,紧跟下一步政策动向,抓住先机,优先发展产业,获得支持。

针对普通农户:对于普通农户来说,可以获得土地政策改革的相关收益,一方面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转变自己的角色,即在未来农业中成为职业农民。

四、挖掘土地的每一寸价值!刻不容缓!

针对土地本身,除享受政策红利外,其实并无太多红利。但在农业产业链上,就不同了。土地的价值取决于地上物的价值,那么如何让土地快速并高倍数的增值,就是农业赚钱的核心!

对农民来说,论重要的东西莫过于家中的土地,相信各位农民朋友也有不断关注一些相关的土地新闻吧,考虑到未来或者是说目前,越来越多的人落户城市,农村可能会有越来越少的人愿意去种地的问题;加快土地流转,通过土地流转将土地的承包权、使用权以合法的方式移交给种粮大户或是专业的农业生产公司,是农村土地未来发展方向的重点。最近的话题总离不开土地,一来是因为土地确实重要,二来是国家的土地政策频发,且重量级很大。未来5年,农业部将积极鼓励各地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积极引导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农户流转土地,大力推动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一、将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制

相较于出租、转包等流转方式,土地股份合作具有流转期限更长、利益联结更紧密、流转关系更稳定的特点,有利于调动流入方加大土地整理、农田水利设施等投入积极性,对于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会及时总结地方实践经验,指导地方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有序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针对合作社、农企等经营主体:这将是最有利扩大规模,形成规模经营的好时机。土地股份制的推行能有效降低土地流转的成本,而且与农户关系形成天然捆绑,无论是对经营,还是在带动性上,都有很大优势。

针对普通农户:这是一次绝好的跳板机会,普通农户因地少而实力弱,不具竞争力,但如以土地入股方式加入合作社等组织,可以使身价倍增的同时,还能享受合作社的盈利分红。

二、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中央一号文件曾明确提出: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和土地有什么关系呢?

以前农村土地是传统的小农经济,分散不连片,但要发展现代农业要进行机械化、规模化,那么谁来做?单个农民肯定是做不到的,那么就催生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也势必成为未来农业的主要经营主体。

针对合作社、农企等经营主体:这无疑是最好的消息,只要经营主体认真发展,用正确的经营方法去经营产业,并掌握政策,是能很轻松的发展壮大并成为地区的代表的。所以,这一时期要抓两件事:一是产业,一是经营,把这两件事抓好了,发展壮大指日可待。

针对普通农户:对于普通农户来说稍显弱势,但并不意味着被淘汰,因为最终产业的实践还是需要农户,但对于普通农户来说,现在要抓紧一切时间去提高自己的认知程度,比如互联网的知识、电商的操作、农业种养的一些新技术以及一些新机械的操作等等,这样才能在未来的农业发展中占得一席之位。

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国家土地政策的一大重要举措,这也是改变整个土地以及农业格局的重要举措。而这只是个开始,三权分置解决的是土地限制问题,但真正让农村土地活起来,还会有更重大的政策和举措。因此,可以预见,三权分置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还会有大动作。

针对合作社、农企等经营主体:把握好当前三权分置等土地改革政策的机遇,紧跟下一步政策动向,抓住先机,优先发展产业,获得支持。

针对普通农户:对于普通农户来说,可以获得土地政策改革的相关收益,一方面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转变自己的角色,即在未来农业中成为职业农民。

四、挖掘土地的每一寸价值!刻不容缓!

针对土地本身,除享受政策红利外,其实并无太多红利。但在农业产业链上,就不同了。土地的价值取决于地上物的价值,那么如何让土地快速并高倍数的增值,就是农业赚钱的核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