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結束的那個學期作為一學年的開始,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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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太可行,不能因為一次偶然的疫情就改變幾十年的學期學年的時間規律。之所以9月做為一學年的開始必然有其成因和客觀規律,違背了這一規律會造成一系列的必然聯繫和問題出現,這不是簡單的寒假結束做為一學年結束的時間問題,牽扯到方方面面。所以這種做法不太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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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以九月作為一學年的開始,有一部分是歷史原因,有屬於久而久之約定俗成;另外秋天秋高氣爽,暑氣剛去,加上秋天碩果累累的美好寓意。種種因素造就了目前的形勢。但草率的調整學年時間卻不可行,所謂牽一髮動全身。國家對各級各類學校的組織系統和課程、學習年限的規定已成體系。變動入學時期,整個系統將面臨“大洗牌”。

簡單來說,我們來看個重要的時間節點:“高考”目前我國高考時間在6月7日-6月8日,(今年例外,因疫情影響延遲1個月),假如3月份為學年開始,那麼高考應該在11或12月進行,原本在12月進行的研究生考試時間也將更換。如同蝴蝶效應一般,時間軸上的許多安排全部需要打亂重新來。

其次,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目前各地學校普遍執行的是截至當年8月31日年滿6週歲的兒童可以報名就讀小學一年級,而9月1日出生的孩子,則要等到下一年才可。也就是說,把滿6週歲作為小學入學的法定年齡。 如果學年開始時間變化,《義務教育法》也需跟著修改,打亂一大波學齡幼兒以及家長。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如果一定要做調整也是可以的,只是需要大量的研究,出臺各項政策等。如果想趁著疫情期間就調整,顯然,不太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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