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37證券簡稱:海聯金匯公告編號:2020-050
海聯金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海聯金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5月10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採用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擬使用部分節餘募集資金和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股份,回購金額最低不低於人民幣4億元(含),最高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8.20元/股(含),本次回購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2019年5月15日,公司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了《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19-059)。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具體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25,799,400股,約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2.07%,最高成交價為9.3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6.27元/股,成交總金額為197,949,632.06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股份最高成交價未超過《回購報告書》規定的價格上限18.20元/股,截至目前本次回購股份使用的資金均來源於節餘募集資金,未超過《回購報告書》規定的使用募集資金上限4億元。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1、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託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兩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19年5月17日)前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85,552,800股。公司每5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21,388,200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託: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低於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公司後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並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聯金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日
證券代碼:002537證券簡稱:海聯金匯公告編號:2020-051
海聯金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9年4月15日,公司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資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規、保證日常經營以及募投項目實施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閒置自有資金及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公司董事會同意授權公司總裁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並辦理相關事項,每次投資金額不超過50,000萬元,合計在授權時間內投資金額不超過220,000萬元,其中,擬使用閒置自有資金投資金額不超過13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投資金額不超過90,000萬元,以上資金額度在授權有效期內可滾動使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9年4月16日披露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於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36),該議案已經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一、本次認購產品基本內容
近日,公司根據上述決議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了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的結構性存款3,000萬元,購買了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的結構性存款10,00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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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聯關係說明
公司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均無關聯關係。
三、風險控制措施
1、董事會授權公司總裁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公司或子公司財務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並及時分析和跟蹤,如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內部審計部負責理財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的審計與監督,每個季度末應對所有理財產品投資項目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的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並向審計委員會報告。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結構性存款,是在確保公司正常經營及募投項目所需流動資金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公司正常業務及募投項目的開展,並且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
五、公司累計委託理財及結構性存款情況
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計以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金額為36,000萬元,以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金額為247,420萬元,均在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批額度內。
截至目前,前述36,000萬元現金管理中的全部資金本金及收益已收回;247,420萬元現金管理中的192,420萬元資金本金及收益已收回。具體情況如下:
董事會
2020年4月1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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