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麼是商標分割嗎?

新註冊商標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了,註冊人除了選擇駁回複審外,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看能否使用商標分割來拯救部分商標。什麼是商標分割?如何利用商標分割拯救商標?且和小編一起往下看↓↓↓

1、何為商標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2014修訂)第三章第二十二條規定:“商標局對一件商標註冊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駁回的,申請人可以將該申請中初步審定的部分申請分割成另一件申請,分割後的申請保留原申請的申請日期。”

2、為什麼要進行商標分割

商標分割不是對商標的圖案、文字進行分割,而是對商標原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分類進行分割,保留商標局審核通過商品或服務分類,去掉未通過的,商標的名稱、圖形是不變的。

你知道什麼是商標分割嗎?

面對因商標被部分駁回而導致註冊失敗的風險,申請人選擇進行商標分割申請是明智而理性的,這樣可以儘量減少申請註冊商標的時間成本,挽救被部分駁回的商標。

3、商標分割的三種情況

商標被部分駁回後,根據申請人的不同態度,商標分割包括三種情況:

01不做複審,自動分割

如果申請人不做複審,商標局會把商標進入初步審定的部分和不予核准註冊的部分自動分割。商標過審的部分會直接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期,繼續走完之後的商標註冊流程。

02做複審,申請人工分割

如果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部分不服,需要進行駁回複審的且急於使用過審部分的商標,申請人可以同時申請駁回複審和人工分割。商標過審的部分會被分割成另一件新商標,並生成新的申請號,但是保留原申請的申請日期。新商標會繼續走完之後的商標註冊流程。

03做複審,不申請分割

如果申請人要做駁回複審且不準備申請分割,那麼商標過審的部分不會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期,需等整件商標的複審結果出來後才能進入之後的商標註冊流程。

4、商標分割的應用

01在商標部分駁回制度中的應用

我國《商標法》在2001年第二次修訂後增加了商標部分駁回的制度。在以往沒有商標分割制度時,如果商標申請僅在部分商品上被駁回,其商標申請人就會面臨兩難處境:

如果申請人提出駁回複審,由於一件商標註冊申請必須作為一個完整的商標權予以核准註冊,只能發給一份商標註冊證,導致已被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的商品也必須等待駁回複審的結果而長期不能初審公告;

如果申請人不提出駁回複審,則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將生效,因此其意圖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將得不到授權。

有了商標分割制度之後,申請人可以將予以初步審定的部分商品進行分割後由商標局先行公告,而將被駁回的商品分割為另一商標繼續申請駁回複審。  

02在商標異議、爭議、撤銷程序中的應用

在商標異議、爭議程序中,如果異議理由、爭議理由僅涉及部分商品,則商標申請人、註冊人可以分割商標,將未被異議或無爭議的部分先行核准或排除在爭議之外。商標分割雖然不能使糾紛徹底得到解決,但可以將糾紛所造成的傷害降至最低,亦有利於商標權利的穩定。

03在商標許可或設定質押時的應用 

商標獲得註冊後,商標權人為了充分利用商標的經濟價值,可以將商標許可他人使用,也可在商標權上設定質押,以獲取金融信貸。如果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為多個類別,商標權人可依據與被許可使用人或質權人的約定,將商標按當事人之間的實際需要進行分割,既充分滿足各自的利益需求,也不至於使商標的使用價值與經濟價值浪費。

5、如何進行商標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2014修訂)第三章第二十二條規定:“需要分割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商標註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提出分割申請。商標局收到分割申請後,應當將原申請分割為兩件,對分割出來的初步審定申請生成新的申請號,並予以公告。”

希望大家能通過小編的介紹對商標分割有一個比較深入的瞭解,以後再遇到商標被部分駁回的情況,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否進行商標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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