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免征
(1)省部军级和外国组织奖金
(2)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利息(铁路债券减半)
(3)按国家规定(而非人社部门、地方政府)统一发放的补贴、津贴;差旅费和误差补助不征收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离休费、安家费、退职费
(8)外交人员、国际公约、其他所得(主要是境外支付)
2.法定减征
(1)残疾、孤老、烈属:由各省规定,一般按级减免100%至50%。
(2)自然灾害:由各省规定。
3.其他优惠
(1)破产安置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3倍以内):免征
(2)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个人所得税,同时免增值税。
(3)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3年内每户8000元以内(可上浮20%),依次减免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奖金优惠:
A.见义勇为
B.彩票1万元以下
C.发票800元以下
D.举报、协查
E.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津贴
(5)外籍专家
世界银行、联合国、援华项目、国际交流项目民间科研协定等,免征。
(6)外籍个人
A.2021年之后按照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执行。
B.指定地区的港澳台居民的税负差额补贴:免征
C.持有B股、H股、海外股的股息:免征(中国居民持有上市公司1年以上的股息,也免征)。
D.持有外商企业的股息:征收,但可以按照税收协定享受优惠。
4.住房:满5年唯一
赠与:近亲属、抚养、赡养、继承
拆迁补偿:免征,购买安置住房时还减免契税。
低保、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补贴:免征。
5.其他
(1)农业的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免征
(2)2022年北京冬奥会:全额扣除。
(3)个人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免征(但如果是企业,需征收企业所得税)
(4)院士、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延长退休期间的工资,视同退休工资,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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