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陇东女性的解放

一. 近现代中国女性解放的大背景

中国的妇女解放是随着近代化的发展进行的,二十世纪初随着现代化程度加深,终于出现了一批新时代的妇女,这批妇女多是一些受到新式教育的学生,他们多是一些大家闺秀,出身较好,他们的父母多是一些开明人士。但这种现象在整个社会妇女中的占比很小,整个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到民国开始之前是关于妇女解禁的论战时期,这一论战主要围绕妇女缠足展开,出现了一些开放缠足的社会团体,一些开明的地方大员也发令停止缠足,但这也仅仅出现在沿海或沿江的一些开放城市。民国的建立使妇女解放出现的一个大高潮,妇女的解放被政府以法令的形式来规定。民国的妇女解放是全面性的,民国时期妇女生活变化中最直接也最先受到关注的便是“身体变化”,包括放足、服饰、妆容的变化等,1912年民国内务部出台发令“遵照大总统令文,妥拟劝禁方法,克日实行”①,政府出台政策,督促各省尽快出台发令来禁止缠足,民国建立之前的缠足运动还处于劝禁,民国则是直接禁止缠足,最有代表性的是1912年江西省颁布的禁止缠足的法案,规定缠足者不得入学堂,不许出售缠脚布,未放足者不许婚嫁,严厉处罚强迫缠足的妇女家属等,由于当时民国还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很多地区还处于割据局面,法令并没有在很多地方得到实施,妇女在容装上的变化在民国时期的各种广告牌上表现的淋漓致尽,截发男装、束胸、阻止乳房发育、奇装异服、衣着暴露、断发短衣等现象在发展较快的地区成为一种时髦,被很多先进的女性所追逐;家庭婚姻方面的变革同样巨大,大量的新式女性自主的追逐自己的幸福,反对旧时的包办婚姻,退婚、逃婚较多的出现在这一群体之中,离婚问题在民国时代特别突出,政府甚至出台法令严加管控②,但这也仅仅是沿海开放城市的情况,对于广大落后的农村地区,几乎处于完全静止状态,还是完全的包办婚姻;民国初年,女学成为热潮,各地办起了一系列女子学校,五四运动之后,女子得以和男性平等的身份接受高等教育,女子留学也出现在这一时期;同时,女子也进入到现代生产之中,女性几乎进入到社会所有职业领域。

新中国成立之后,女性的地位又出现了一个历史性的变革。此时此刻,至少从形式上看妇女完全和男性达到了一个平等的地位,“妇女能顶半边天”,在政府的极力倡导下,除过生理上的差别之外,男女在社会生产领域实现了平等,妇女也特别积极地响应了政府的号召,她们充满热情地投入到社会领域,尤其是公共性事物之中;在相关的文学作品和影视剧中,我们能经常看到女性活跃于政治事务之中,这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写照,那个时代的妇女有其独有的特征——说话、处事极其自主与果断。随着那个荡气回肠的时代结束,紧接着的社会女性已经完全表现出新时代、自然社会背景下女性的特征,女性解放已经完全摆脱了被动接受,女性群体完全自主的开始思考关于自己的问题,女性主义完全成为一种社会思潮和科学研究领域。

二. 陇东女性层次化分析;

“陇东”是一个地理文化概念,主要包括庆阳、平凉、天水三市为主的在地理特征和文化特征相同的一个地区。由于在地域上的封闭性和近代政府封建化的管理,陇东的女性群体在解放之前几乎完全还是旧时期的女性,解放之后,历史的变革完全决定了陇东女性的变化。从五十年代到今天,陇东地区总共出现了四个时段四个不同的的女性群体:大致出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之前的女性,出生在四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的女性,出生在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末的女性,出生在八十年代末期之后的女性,这四个女性群体几乎共同处在一个历史时段之中。

1. 出生在四十年代之前的女性

这一妇女群体比较完整地体现旧时期未解放的女性。这个女性群体最大的特征是小脚,这里我们有必要强调一下甘肃省的禁止缠足运动:1912年赵惟熙出任甘肃省政府主席,出台了禁止缠足的法令,之后再甘肃省出现了一些禁止缠足的社会团体,但直到三十年代之前,禁止缠足并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效果,主要原因是甘肃缠足观念根深蒂固和政局不稳导致的法令不能长时段实施,取得实质性效果。30年代之后,在政府的强力推行下,各县区都发布了严厉的禁止缠足的法令,并出动了大量的人力来监督具体措施的实施,禁止缠足的措施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到40年代之后,缠足的现象大量减少,到五十年代,缠足完全退出了甘肃历史。而“小脚”也严重影响到他们之后的生产生活,在人民公社时期,他们所承担的工作多是一些劳动强度类似家务活动的劳动,就因为这一身体原因,妇女被划归成两个完全不同的群体。

这一妇女群体身上完全具有旧时代女性的特质。首先是她们传统的观念特别强烈,她们和他们的丈夫住在“上房”(方言,即正屋),而对于子女和后辈她们认为不应该随便地跑到正屋,尤其是在正屋大闹,女性就更不应该往正屋里跑了,他们心中的家长权和父权色彩非常浓厚,笔者的奶奶是一位三十年代出身的女性,在饭桌上永远是把正靠南的座位留给丈夫,后来丈夫去世之后就把这个位置留给儿子,最令笔者惊讶的是吃饭前如果笔者的父亲不在,当其他人动筷时,她总是说“……(家长)还没有吃”。他们的生活方式上也坚持着传统,在进入新世纪之后,你还能看见他们穿着传统盘扣的衣服。毫无疑问,他们几乎还是旧时代的人。

2. 出生在四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的女性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权力规定男女平等,除生理上的差别之外,她们和男性取得了同等的社会地位,束缚在她们身上的枷锁一下子就消失了,她们渴望解放,渴望自由,她们的举动不会再受到社会道德观念的束缚。在这一时期成长起来的女性和上一时期的女性明显不同,她们最显著的特征是他们说话的声音特别大,几乎每件事都有自己的主张,她们几乎都是一家之主,在家里的话语权和男性平起平坐。

这一时期的女性完全颠覆了传统观念,她们完全活跃于公共场合。时至今日,在村里的闲话中心,这批女性至今还有一定的地位,她们说话的流利程度远远高于后两个时段的女性,往往只需几句话就会让后辈们哑口无言,后辈们通常会表示她们难以“对付”,很会搞事情。她们在村庄中的活跃程度跨越了半个世纪,从六十年代到今天。

传统上我们认为女性应该干的一些家务活,这个时期的女性其实不怎么擅长。在典型的陇东农村,这类妇女和之前之后的女性相比最不擅长做饭,她们的吃食比较简单,他们也不怎么会针线活。她们在年轻的时期把大量的精力与时间投入到了集体事务之中。

这一时期的女性作为家庭中的主角,也是婆媳关系普遍恶化中的主角。传统的家庭关系已经彻底的变化,家里的婆婆一般都出生于四十年代之前,他们坚持固有的家庭观念,这往往与这一时期的女性产生冲突,而这一时期的女性也会主动去尝试去挑战婆婆的权威地位,他们往往会做出一些激进的,不道德举动,当然这会被大多数人指手画脚,但主人公的心目中确是得到了某种满足。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女性解放运动和当时的很多其他社会运动一样,是政治权力主导之下的彻底化的、激进的、粗放的,这就意味着这种解放运动会有很多不恰当之处,但是对于一种对社会发展造成影响的社会传统,往往需要这种激进的、全面的变革。

3. 出生在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末的女性

相比于上两个时期的女性,这个时期的女性就更是新时期的女性了,他们借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展示出新时期女性的完全特点。

婚姻问题上,之前两个时期的女性多是童养媳或是结婚时间特别早,而这一时间的女性婚姻是通过媒人介绍的,父母表示同意,男女双方也赞成后婚姻就已经达成一致;媒人也不是以前的职业媒人,多是男女双方的亲戚朋友,其实媒人的实质作用就是给男女双方提供一个认识的渠道,之后的发展中,媒人的也就仅仅是这个作用了,但这个时间段,对于媒人的一些基本形式礼记还需要做到。这个时期出身的女性的婚姻也才能谈上真正意义上的彩礼,自行车、缝纫机、电视机、收音机几乎是九十年代结婚时的标志,一般情况下的现金彩礼是300—600元,而娘家的陪嫁在这一时期是主要是被褥、衣服之类的。在结婚时,这一女性群体刚开始是用驴作为工具从女方家到男方家,但之后(1995年之后),拖拉机成为主要的工具。

这一女性群体的日常生活是非常丰富多彩的,集体公共生活已经退出了,她们将主要的精力投入到自发性的娱乐活动之中,主要包括赶集和庙会,主要通过这一些列的活动,这些女性都能够认识很多同年龄段的伙伴。而她们的主要活动无非是烫发、拍照之类的,在这一时期的女性家中总是有那么几张放映她们年轻时代的照片。

而在家庭之中,这一时期的女性和上一时期的女性一样具有很大的话语权,婆媳之间的矛盾还是存在。但这里似乎出现了一个倒退,她们在家庭中的话语权并没有像前一时期那样强大,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集体化时代结束,女性不能像以前一样疯狂的投入到公共生活生产之中,二是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施,男性在高强度的劳动生产中的优势又完全的显现了出来。

在教育问题上,这一时期的女性相对于上一时期的女性来说取得了一些进步,大多数女性可以自愿的进入学校学习,但仅仅是自愿的,如果不想去也没人去阻挠,并且学习也仅限于认识一些字而已,因此这一时期的女性中还存在着很大比例的文盲。

4. 出生在八十年代末期之后的女性

这一时期的女性最大的特征是几乎百分之八十的女性脱离了农业生产,也不留在村庄,多是在周边乡镇、县城或较大城市工作。这是伴随着这一地区的城镇化进行的,这一地区发展落后,城镇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是2005年之后,伴随着和外界交往的增多,开放程度增强,人们急切渴望离开土地,从事其他体面的非农工作。教育成为改变命运的最重要的手段,男女完全实现了平等,很多女性通过学习,毕业后找到一份比较体面的工作。也有一些女性没有走教育改变命运的道路,她们也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一份可以较好生活的工作。

在婚姻上,彩礼问题在这一时期是比较复杂的,一方面受到巨大的现代化冲击,彩礼暴涨,很多家长和女性狮子打开口,这无疑给男方家庭造成了极大的负担,另一方面,彩礼也简单化了,很多比较开明的家长放弃了彩礼,而是重视女儿的婚后的生活条件,尤其是住房条件,一定程度上住房成为了结婚的标准。所谓之前传统的一切都已成为了历史。

但正常的性教育还是空白,性观念还比较落后,很多孩子还没有说过“同性恋”、“无性恋”这些概念,即使听过,也是完全不能理解。

三. 关于陇东女性的一些特殊性问题

陇东女性的解放一直具有落后性,这种落后是有社会历史原因的,反映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社会发展与开放程度的提升,这种落后性在逐渐消失。

陇东婚事一直是近些年社会的关注点,而核心问题就在于彩礼问题。2015年2月7号的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播出了《陇东婚事》,很多人观看后的感觉就是““ 结婚难,难于上青天”,其实这只是局限于没有体面工作和高收入的农村青年,而索要高额彩礼的女性多是没有正式工作的女性,面对高额彩礼,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婚龄男女比例失调,这主要是受到之前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当时对利用医学手段鉴别胎儿在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有些人则会通过特殊关系,利用B超提前知道胎儿的性别,有选择地保留男胎。长此以往,导致男女结构比例失去了平衡,使得适婚女性在总体数量上少于男子。 “物以稀为贵”,这个优势无疑成为了最大的资本。

二是地区发展缓慢,相对落后,这种贫困的情况下,想通过嫁女儿来致富的人大有人在。笔者去年在这一地区的北部西海固地区做过关于经济发展的社会调研,发现这种现象在回族中更为普遍,礼钱甚至成为经济运转的一种手段。

三是婚姻观念落后,彩礼是身价的标志,传统观念认为家庭辛辛苦苦的将女儿养大,理应得到男方家庭的赔偿,要的越多越能体现出女儿的价值,而对于男方来说,越多也就代表着取到一个更有价值的媳妇。

高额彩礼中女性到底处于何种地位,还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但至少可以看出女性至少不是看客或被动者,在彩礼中有绝对的主动权,往往会默认自己家庭索要的高额彩礼,住房和车更是女性所看重的。坐享其成的不正之风是使女性去这样思考的重要原因,从正面角度来看则是对于稳定有保障生活的急切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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