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出臺“十二條”舉措提升幹部落實力

蒙自市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組織部長會議精神,切實解決幹部“三不(不作為、不會為、不爭氣)、三怕(怕負責、怕擔當、怕認真)、三推(往上推、往下推、相互推)、三官(太平官、慵懶官、糊塗官)”等突出問題,制定出臺《蒙自市提升幹部落實力打造“蒙自標識”的十二條措施》,不斷提升幹部抓落實、促發展的能力,著力打造“定一件抓一件、幹一件成一件”的“蒙自標識”。

建立重點任務交辦、工作任務包保和掛賬銷號制度,以“白色、黃色、紅色”3種顏色作為任務清單紙張的底色,表示不同程度的工作責任和工作時限。“白色清單”用於交辦任務和工作提醒;“黃色清單”用於任務交辦提醒後,不能在規定時限或標準完成相應工作任務時,發出約談函詢;“紅色清單”用於約談函詢後,仍不能完成任務時,發出責任追究移交清單。

蒙自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對交辦單嚴格督查督辦,明確專人跟進辦理情況,堅持一月一督查彙總,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查認識、查責任、查作風,“紅色清單”移交市紀委市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追責問責,對工作成效明顯的單位進行通報表彰,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剋期推進。

對不想擔當、不敢擔當、不會擔當、不服從工作安排、工作不嚴不實的幹部(含市管幹部)採取“回爐式”交流,按照“單位動議、集體研究、組織審批”的程序,從市級部門、鄉鎮(街道)交流到條件艱苦的鄉鎮或承擔重點中心工作的村委會回爐鍛鍊1至2年。經鍛鍊仍無改進提高的,由組織、人社部門辦理調動手續,按人事管理規定降低職務職級或辭退並予以黨紀政紀處分;對長期在同一鄉鎮(街道)或同一崗位工作(含市管幹部和股所級幹部)的採取“輪崗式”交流,按照“同一崗位任職滿3年的可以交流,任職滿5年的應當交流,任職滿10年的必須交流”的原則,結合幹部培養和崗位歷練,通過輪崗方式在單位內、系統內和系統外進行輪崗交流。

進一步優化績效考核考評辦法,通過分類別“差異化”考核手段,樹立“獎優罰劣、獎勤罰懶”的鮮明導向,杜絕輪流坐莊和吃大鍋飯,激發幹部幹事創業活力。設立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績效考核等次,對落實力強,工作成績特別突出的進行獎勵。

健全完善幹部“七必訪”制度,逢生病住院、親人亡故(父母子女)、婚嫁生育、家庭糾紛、生活遭受重大困難、家庭發生意外事故、退休7類情況必走訪慰問,並開展談心談話,瞭解掌握幹部思想動態。同時,市委每年統籌一批市級行政機關、鄉鎮(街道)行政機關職級晉升名額,打破資歷資格晉升一批,進一步激勵全市幹部幹事創業、擔當作為。

為了提升幹部專業能力、專業素養和專業精神,蒙自市還暢通“引進來”“走出去”培訓渠道,邀請全國各領域的知名專家學者赴蒙對領導幹部進行專題輔導;藉助“招百商、興百企”,組織幹部到先進發達地區開展學習培訓考察,拓寬思路和眼界;圍繞金融改革、數字經濟、產業轉型、社會治理等方面,採取“定向分班+專業教學+課踐結合”的方式舉辦專業化小班;針對復退軍人、村(社區)幹部、駐村扶貧工作隊隊員,採取“分類培訓+模塊教學+學員論壇”的方式,舉辦業務能力提升班;對定向“回爐式”交流乾部和受處分幹部,採取集中式軍事化教育培訓,增強紀律規矩意識。

原標題:蒙自市出臺“十二條”舉措提升幹部落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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