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公司征用员工的微信,抖音,火山,头条等发广告?

金牛座兔子


从个人角度来看,非常不认同这个做法。

比如公司要求集体更换头像,要求统一时间发布大型活动,要求新品上市推一波,更有甚者要求建群~~很多员工似乎见怪不怪,但这种做法实在不妥。

首先,抖音,微信,火山,头条,均属于个人私有化的“虚拟财产”,发布展示的内容,应该是归属人的自由。公司征用员工个人的“私有化财产”去发布一些公司经营或产品相关广告,占用私人社交资源,容易造成被屏蔽,被限流,从而影响账号正常使用。

其次,员工私人的微信微博,头条抖音,发布的内容大多是员工自愿表达的事物或心情。我们在一定程度上,从这些内容里,可以了解他的喜怒哀乐,生活感悟等等。也可以说,是员工的“自媒体”。公司征用作为广告宣传途径,是否需要考虑付费呢?

第三,公司征用私人账号作为广告推广用途,在一定程度上,是侵犯他人网络空间的行为。随意征用,强制发布,更有甚者,加入绩效考核,这不仅违背了互联网环境基本的道德规范,也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或许你会说,我们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要求发布的!可这种征求同意,说白了其实就是通知而已。我想没有谁会因为这个原因,专门和领导反映一下,我不同意的发布这个内容。

个人认为,比较恰当的方式是:

2.根据职能部门的划分,分派下去,由各部门员工经营;

3.定期更新发布产品宣传,企业宣传,或招聘信息等

4.要注意信息要区别分类,不要同一种宣传推广重复刷屏,引起视觉疲劳;

5.每个员工号,要立人设,有生命力。

这样即能保证企业的正常宣传推广,又不占用员工私有化的虚拟财产,两全其美。

如果觉得以上方式比较繁琐,建议公司按征用的时间或发布信息数量,支付员工相应的广告费。





茉梵生活记


个人是比较反感的了,但又苦于领导的压力,不得不转发


快乐的小婉婉


想节约成本的耍流氓行为!诸如此类事件,应该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和配合,不应用征用的手段,而且应该给同意配合人员相应补偿。





大巍


看入职前怎么签的合同吧。


京城秘书帮


这个得看员工是不是同意给公司用,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强行征用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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