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法“滿月”:信披監管升級 雅本化學等43股“收函”

4月1日,新證券法正式“落地”一個月,自新證券法實施以來,監管層對於上市公司的信披監管力度明顯加強,證監會、地方證監局、交易所紛紛重拳出擊,嚴厲打擊信披違法違規行為。經Wind統計,3月1日-3月31日共有43股因信披行為“收函”,其中雅本化學(300261)、延安必康等5股更是遭到了證監會的立案調查。對上市公司管控加強的同時,新證券法中也強化了董監高的信披職責,43股“收函”的同時,共有126位高管也遭到了處分。

新證券法“滿月”:信披監管升級 雅本化學等43股“收函”

圖片來自Wind導出數據

單月43股遭監管

經Wind統計,在3月1日-3月31日之間,得邦照明、博瑞醫藥、東方生物、雅本化學、秀強股份等43股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違規行為,由此收到了證監會、地方證監局、交易所下發的函件。

以最近日期來看,太化股份就在3月30日遭到了上交所的監管關注。上交所表示,太化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違規行為,其中包含訴訟事項披露不及時、重大資產重組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決定對太化股份予以監管關注。

妙可藍多也在3月26日披露稱,由於公司未對兩筆資金佔用進行會計處理,虛增2019年一季報貨幣資金8950萬元,虛增2019年半年報及三季報貨幣資金2.4億元,導致已披露的2019年一季報、半年報及三季報的資產負債表存在虛假記載、未能真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違反了信披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除此之外,還有中裝建設、博瑞醫藥、東方生物、北玻股份、聯創股份等41股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違規行為,遭到了監管。縱觀全部43股的處分類型,大致有出具警示函、公開譴責、公開批評、監管關注、責令改正等5種。

在上述43股中,延安必康、雅本化學、泰和科技、秀強股份等5股更是由於信披違規遭到了證監會的立案調查。延安必康在3月26日披露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雅本化學、泰和科技、秀強股份3股則均在3月16日披露稱,由於涉嫌誤導性陳述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公司遭證監會立案調查。值得一提的是,新證券法強化信息披露,加大了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其中對上市公司的頂格罰款升至1000萬元。

交易行情顯示,被立案調查後,雅本化學等4股股價均出現了一定幅度的下跌。其中,雅本化學、泰和科技、秀強股份3股在3月16日-31日區間累計跌幅分別為23.77%、6.84%、26.3%;延安必康在3月26日-31日區間累計跌幅為21.38%。

7股多次“收函”

在上述遭到監管的43股中,有延安必康、雅本化學、秀強股份、東方生物、泰和科技、北玻股份等7股多次“收函”。

經統計,延安必康系7股中“收函”次數最多的個股,除了遭到證監會立案調查之外,公司還遭到深交所的通報批評、以及陝西證監局的警示,3月份以來因信披問題“收函”三次。

具體來看,延安必康曾披露稱,擬與圖微安創在肺纖維化治療等方面進行戰略合作,並表示肺纖維化是新型冠狀病毒疾病的重要特點,是重要臨床表現之一,其藥物治療“相關的生物指標逆轉在80%以上,屬於全球首創”未來有望成為治療肺纖維化領域的明星藥物。但延安必康在公告中未對相關藥物研製的時間過程、後續研發、審批程序等重要信息進行披露。

3月8日,延安必康披露稱,深交所認為公司的上述行為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準確的情形,對公司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另外,由於與圖微安創的上述戰略合作、以及公司生產口罩等疫控防護品信披違規,延安必康在3月11日還收到了陝西證監局的警示函。

除了延安必康之外,上述6股則均“收函”兩次,其中雅本化學、秀強股份在遭到證監會立案調查之後,還因信披問題遭到了交易所的公開譴責;泰和科技則在被立案調查之前,收到過深交所的通報批評處分。

北玻股份則因“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誤導性陳述的情形”在3月8日遭到過深交所的通報批評。據瞭解,北玻股份在互動易對投資者關於“公司是否有關於光伏HIT薄膜電池產業鏈的技術研發”等提問的回覆中表示,“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北玻鍍膜技術工業有限公司具備製造符合HIT工藝的PVD鍍膜設備能力”。但北玻股份在回覆深交所關注函的公告中披露,目前公司尚不具備成熟商業化運作生產HIT工藝PVD鍍膜設備的能力。

之後同樣由於上述信披違規事件,北玻股份在3月21日還收到了河南證監局的警示函。

波及126位高管

新證券法也強化了上市公司董監高的信披職責,經Wind統計,在上述“收函”的43股中,共有126位高管因未履行職責也同樣遭到了處分。

諸如,東方生物、得邦照明、博瑞醫藥等多股由於信披違規問題,公司董秘也遭到了相應的警示、批評等。另外,雅本化學、秀強股份等多股董事長及董秘同時遭到處分。以雅本化學為例,公司在互動易回答投資者關於“公司是否生產用於肺炎疫情相關抗病毒藥物的醫藥中間體”的提問時,未能客觀、準確、完整地反映公司涉及抗病毒藥物具體業務的實際情況。深交所認為,雅本化學董事長蔡彤、董秘王卓穎應當關注在投資者關係活動中交流的信息是否客觀、準確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並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準確、完整負責。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深交所決定對雅本化學董事長蔡彤、董秘王卓穎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在遭到深交所公開譴責之後,雅本化學3月28日披露了公司董秘辭職的公告,因個人原因,王卓穎辭去所擔任的董秘職務。針對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雅本化學董秘辦公室進行採訪,但始終未有人接聽。

在43只“收函”股中,*ST秋林波及高管最多,共14人。

具體來看,3月2日*ST秋林收到了上交所下發的紀律處分決定書,上交所認為*ST秋林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2018年年度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且未及時更正”等多項違規行為,對公司予以公開譴責的同時,也對時任董事長李亞、時任副董事長李建新等14位高管予以公開譴責。

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新證券法信披監管的升級,將對上市公司、以及董監高產生明顯的威懾效果,能夠有效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整體質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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