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創業會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如何處理較好?

大同兄弟G


首先先說專業的,之後再說大白話:

1.瞭解選擇合夥創業的原因

一定要明確自己選擇合夥的原因,因為如果不瞭解狀況,倉促上馬,合夥還不如單幹。合作可以使項目很好的實施,合作可以使合作雙方資源共享,合夥可以使自己變得更強大。同時合作有多種形式,可以採取的包括項目與項目的合作、項目與人的合作、項目與技術的合作、項目與資金的合作、項目與社會資源的合作等。一定要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合作渠道。

2.明確合夥目的與目標

商業合作需要相同的目的和目標,有了一個共同的創業目標,才能走到一起來,所以目標的正確與合作有很大的關係!也是能否找到合作伙伴的關鍵。當你有了任何一種資源的時候,在選擇合作者,看中的合作伙伴必然有很好的可合作資源,這種資源就是你的合作目的,目標是在行業上的地位,有了清楚的合作目的和目標,合夥能成立。

3.細分合作夥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許多的創業合作中出現問題,就是因為責任細分不夠。

4.預定合夥過程的投入比例及利潤分配

合作投入比例是合夥的開始,雙方根據各自的合作資源作價而產生。因為投入比例和分配利益成正比的關係,也要書面明細清楚;當然根據經營情況的變化,投入也要變化,在開始的時候,就要分析後期的資金或者資源的再進入情況。如果一方沒有融資的實力,那另一方的投入會轉換成相應的投資佔有股,來分配投入產出的利益!根據合作雙方約定的書面分配合同,分配雙方的利潤。

5.設立合夥方的退出機制

合夥之前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記錄在合同裡,在項目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地結束不必要的瓜葛。

6.合夥過程摩擦的預防

合夥雙方之間的摩擦主要是後期經營權和利潤分配的矛盾,合理的安排合作職責,明晰合作雙方的利益,保持一個良好的經營合作氛圍,預防摩擦,重視摩擦,解決摩擦,良好的合作心態是解決摩擦的方法。

7.合夥創業之間建立商業信任

由於合夥初期的重情感的原因,一些合作細節很模糊,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等有問題出現的時候,沒有一個根本的辦法解決,互相攻擊,留下一堆亂攤子,只能靠各自道德和情誼解決!朋友和親人之間的合作應建立在商業的基礎上,用商業的解決方法去解決合作糾紛,避免糾紛,一切的合作細節都提前預防,提前明晰,一切合同化,創造一個良好的合作的平臺。

大白話:

其實合夥,主要看你自己,自己能做缺什麼就補什麼,那就是弱合夥,也就是你有這個他有那個,提成性質合夥。

而強合夥,就需要注意很多東西了,一是寫不完,二是網上都有。

最後再給你一個十年創業建議:弱合夥多給錢賺更大錢。強合夥,多交叉,綁定越多越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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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專業律師,我們見過很多合夥創業反目成仇的案例。我認為合夥創業首先要選擇一個合夥人都認可的可以盈利的行業,不熟不做。其實合夥人自己最好是互補的,資金、技術、營銷和運營能力都要考慮到。一旦大家達成共識,也做好了人財物的準備,就需要一份專業和完善的合夥協議,如可能,最好找專業律師協助起草。中國人不太喜歡白紙黑字的協議,但往往又各懷心思,互相猜忌,最終導致合夥事業半途而廢,甚至反目成仇。合夥協議中,重點要考慮各自的權利義務,運營中的分工合作及決策機制,合夥人的加入和退出機制等等。


春呻君


注意開辦前各項事務商量好,簽好協議,之後按協議進行接下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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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兄弟明算賬,不分清權利與責任會很麻煩


小小的行動者


不要去坑別人,機靈點,也別讓別人坑,包括你的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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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創業要建立一套合作規則

一切按合作的規則辦事,不能只憑感情處理問題。這是最重要的一點。比如說:雖然大家股份各佔50%,但說好人事權是我管的,你就算佔股份再多,也不能干涉。不能說你有一個朋友想進來,你就可以讓他進來。一定最終要我同意才行,因為事先大家說好這個權力是我為最終的決定權的。或者有些人會心軟,覺得大家都是朋友,不是朋友也不會合夥做生意啦,一下子難以拒絕,但這個人其實你是不喜歡的,覺得不適合的,但最終還是礙於面子同意了。其實這樣是錯誤的。是的,合作做生意,大家不要斤斤計較,但指的是非原則的問題,如果是原則的問題,一定要“斤斤計較”。如果原則問題都可以放棄,那麼你們的合作最終我想是會失敗的。

時刻掌握主動權

在沒有看好合夥人之前,最好不要輕易合夥。即使合夥了,自己必須要在整個企業經營中掌握主動權,如人事、財務、客戶資料、上游供應商的關係等核心資源。如果出現問題你才有能力去處理,防止互相扯皮的現象,最大限度地降低對企業的傷害。

股東要簽訂競業及商業保密協議

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兩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和高相關度的行業。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個人私心的膨脹而導致分裂。競業協議可延伸到企業核心人員和中高管理層,在新員工入職前就實施,先小人後君子。

對待能人的方式

公司發展需要很多的能人,這些人的能力特別好,但不一定適合當股東。我們可以用高薪+分紅方式來留人,而非用股份的方式。

處理衝突時做好最壞的打算

股東間出現分歧,自己要做好最壞的打算,做到心中有底,處理問題時就會以比較平和的心態、理性的去面對,讓事情得到圓滿解決。在不違反原則性前提下,要本著不傷和氣、好聚好散前提處理事情,合作不成還可以繼續當好朋友。

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溝通

合夥人在合作過程中最為忌諱的是互相猜忌,打自己的小算盤,這樣的合作肯定不會長久的。出現問題要本著真誠、互信、公心態度來解決,有什麼事情放到桌面上來討論,就事論事,大家如果都是出於公心,分歧是很容易得到解決的。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點。這點第一是可以不斷加深雙方信任。第二是多交流,多瞭解對方,能更好地協調工作。第三是可以及時化解雙方的矛盾,不讓其發展壯大。

不要讓任何股東的親戚在公司上班

在公司裡不能出現任何股東親戚的影子,無論股東的家庭成員是誰,有多大的本事,或者可以給公司帶來多大幫助,都不能成為其家庭成員在公司上班的理由,這個是大家合作的根基,不可以去動搖。

這裡說的並不是說不能請自己的親人加入公司,我指的是那些並沒有在公司有正式職位的親屬,如彼此的父母,妻子,弟妹等,他們在外面有自己的工作,沒在公司正式任任何職務,但他們是合夥人的親人,但卻在一旁指手畫腳,中傷對方。

不要讓這種現像出現。這也是非常傷害大家合作的問題。這種問題合夥人事先也要商量好,形成共識,並且自己約束自己的親人。當然,這並不是說不可以讓自己的親屬給你意見,但給意見應在背後,不能讓他們當著你的合夥人的面說,特別是不能讓他們直接去說你的合夥人,就算合夥人真的有錯。

財務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

一定要一個人請會計,一個人請出納,或者過一段時間大家交換。合夥做生意就是為了賺錢,如果財務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誰貪汙了誰,那麼最終也一定是失敗的。對於這一點,有些朋友說,剛開始時公司規模比較小,還請不起會計出納,如何辦?那就兩個人自己做帳,比如兩人去銀行開一本存摺,把兩人合夥做生意的錢全部放入這本存摺,然後做一本銀行日結帳。總之錢一定要明明白白,不能有任何的蔬忽。因為錢是最易傷感情的問題,也是最重要的問題。再有的帳目要做兩本,各人一本。這樣就明明白白,不怕對方修改帳目,因為大家都有底。

最後一點是合夥人彼此都要有一顆寬容的心

凡事都不要太斤斤計較。出現問題先查找問題所在,不能動不動就發火。要知道大家都是老闆。向對方發火會讓你的合夥人覺得很沒面子。面子比任何東西都大。面子都不留給別人,那麼你們的合作就會出現大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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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沒有遇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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