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張家口市中院通告!

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恢復訴訟服務中心現場辦理業務、審判庭庭審的通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做好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場所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勢和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我院訴訟服務中心恢復現場辦理業務、審判庭庭審,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為減少人員聚集,降低感染風險,疫情防控期間建議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通過河北微法院、河北法院網或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網(線)上方式辦理案件查詢、立案、訴訟費繳納、信訪等業務,或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相關材料,我院將及時予以處理。二、對必須到訴訟服務中心辦理現場辦理的訴訟事項,採取電話預約的方式,按預約時間、順序進入。請當事人、委託代理人提前撥打預約電話,立案、繳費、申請再審預約電話:0313-2046121,信訪預約電話:0313-2055976,其他事項通過12368預約。審判庭開庭的,由主辦法官通知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當事人、託代理人嚴格按照通知時間到院參加庭審。三、當事人、委託代理人到訴訟服務中心辦理有關事項或參與庭審活動的,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碼、進行體溫檢測、如實登記信息,配合安檢人員做好防疫工作。如未佩戴口罩、有發熱(體溫超過37.3度)等症狀,一律不得進入訴訟服務中心或審判庭。對遇有發熱等症狀者送隔離室進行留置,報張家口市橋東區防控辦進行處置。四、當事人、委託代理人請自覺遵守來訪和疫情防控的專項規章制度,進入訴訟服務中心或審判庭時,請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服從工作人員引導,自覺耐心排隊等候,不喧譁,不吵鬧,不扎堆。辦理完畢或庭審結束後及時離開。五、疫情防控期間,因疫情防控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和支持。訴訟服務中心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1:30、14:00-17:30。二O二O年三月三十日

(來源:張家口發佈) 原文地址: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768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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