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武漢一小區2條狗叼走半歲寶寶,養狗八旬老太被控制一事?

霍小姐的八卦爐


每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我就火氣大,真的,中國太多養狗的人有公共道德的少之又少,這不是我今天開地圖炮,本來就是如此。


養狗不牽

經常養狗人士藉口:“我的狗狗不咬人”,不知道各位聽過這種說法沒有。

什麼叫“我的狗狗不咬人”?誰能給一隻狗做擔保,狗咬人這種事,不可能在咬之前還要到主人那邊申請一下:“主人,我去咬個人請問你批准麼?”,狗咬人是一瞬間的事情,對於成年人來說,可能狗還不敢下口,但是對於小孩來說,狗比誰都兇。


不管一直狗是多麼的“乖”,那也是隻是在主人面前乖,不等於這隻狗在外面就不會咬人了,兩碼事。


看過蠟筆小新吧,請照著這樣做


狗糞便不清理

講句不好聽的,現在有些養狗人的道德還不如三十年前的日本人。

養的狗到處便便,小區,馬路,到處都是,狗便完了以後主人就好像沒看見一樣,結果又是馬路清潔工來清掃----------人家清潔工憑什麼為你養的狗清掃?


這是二三十年前的蠟筆小新,沒錯蠟筆小新辦事不靠譜,好色,但是即便是作為一個小孩,出去遛狗的時候也會帶一個袋子和一個小鏟子,小白便便了以後,小新還知道用鏟子和袋子把小白的便便清理乾淨,人家小新只不過是一個5歲小孩,但是就這素質,問國內養狗的人,幾人做的到?


我並不反對國內愛狗的人養狗,但是他人的安全問題必須擺到第一位,公共安全必須擺到第一位,養狗人士不能為了一己私利就去威脅公共安全,國家應該嚴格執行養狗證,我認為必要的時候還應該強制讓養狗的人購買保險,一旦出現問題可以保險理賠,落實狗的註冊,落實養狗證,沒有公德心,不注重公共安全,無視他人利益的人,沒有資格養狗。



李建秋的世界


為何養狗衝突事件頻發?我想根本原因還是在於養狗人自身未能按規定飼養

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這句話誰都會說,也成為許多愛狗人士的口頭禪,甚至將狗視為自己的子女般愛護。許多老人也喜歡養狗陪著自己,這個本來無可厚非,但是問題為何頻發?

簡單看下新聞就可以知曉:奶奶和姑媽帶著6個月大的睿睿來東亭小區東南角的休閒廣場乘涼。突然兩條大狗迎面撲來,對著睿睿一頓亂咬。其中一條黃狗還從姑媽懷中將睿睿叼走,睿睿的奶奶和姑媽,還有眾多熱心街坊衝上去對著惡犬一頓捶打,才將睿睿給奪回來。

由此可見,我想根本原因還是在於養狗人未能盡到自己的飼養義務所致,否則如果在公眾場所對狗採取束狗鏈等措施的情況下,根本不存在撕咬他人的情況發生,也就不會引發這麼大的衝突。

例如我所居住的城市南京就對飼養寵物有明確的規定,養犬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驅使犬隻恐嚇、傷害他人。犬吠影響他人時,養犬人或者攜犬人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制止。犬隻傷人的,養犬人或者攜犬人應當立即將傷者送至醫療機構診治,先行支付醫療費用,並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很顯然本案中肇事狗的主人未能對自己的狗採取束狗鏈等措施,才致使本案中嬰兒被狗咬傷的事件發生。

二、本案中老人的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可以知曉,飼養人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據此本案中肇事狗的主人81歲的老太顯然需要為自己的愛狗所造成的損失買單。

只是最後我有個問題始終不解:許多愛狗人士都打著愛狗的旗號,但是卻不能按規定飼養自己的犬隻,導致狗狗亂跑,亂吠,亂咬人,這隻會增加他人對犬隻的延誤和反感情緒,試問這真的是愛狗的表現?


麋鹿說法


如今越來越多的家庭,把養狗來作為一種樂趣,甚至將狗看得跟自己的子女一樣重要,每每有空之時,便會帶著自己心愛的狗兒一起,到外面溜噠散步,甚至還沾沾自喜,引以為豪,卻不知再好的狗有時也會有反常的時候,一旦反常起來,就必然會去傷人,會去害人。

因此平時好養狗的家庭,儘量不要去寵壞了自己的家狗,更不能讓它隨便外出,及使有時需要外出,也要提前給它套上繩索,免得它到時隨意發狂,隨便亂咬人,甚至給大人和小孩造成嚴重的傷害,對主人大為不利。

題主所描述的狗傷小孩,最後又叼走小孩的事件,值得狗主人好好反省。既要承擔所有的責任與後果,同時還要承擔與之有關的賠償事宜及法律責任。顯然這跟自已養狗有直接的關聯,並由此而帶來了不幸的悲劇和傷痛,值得深思,值得注意。

其實對於一些愛好養狗的人士和家庭而言,這本身無可厚非,但在嚴加看管這個問題上,卻來不得半點馬虎,半點鬆懈,只要自己努力做到,盡力做好,一般是很少會出現傷人的事件的。而每每出現這類事件時,多半跟主人麻痺和大意有關,甚至對自己的狗,太過餘地相信了。其實這種認為帶有一定的偏面性,甚至與實際根本不相符合,因為狗畢竟是攻擊性動物,尤其是大型犬的攻擊力最強,稍不留心和注意,就有可能會將大人和小孩咬傷,甚至讓大人和小孩染上狂犬病,也有可能。

因此家庭養狗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只有將利和不利綜合起來考慮,才能決定自己是該養,還是不該養,以及那些類型的狗可養,那些不可以養,做到安全起見,少節外生枝。

當然狗是用來看家護院的,不是用來專門咬人的。但對於壞人它會毫不留情,尤其是小偷它會挺身而出,決不會讓小偷陰謀得逞,甚至將壞人或小偷直接咬傷或咬死為止。這一點對一個狗而言,有時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讓主人更加喜愛,更加欣賞。尤其是警犬和軍犬,更是作用巨大,不容小看。

然而狗畢竟是狗,及使得到了人的訓化,甚至還帶點人性化,但有時也會有不聽人使喚的時候,甚至容顏大怒不分好壞,不分老少,公開咬人,公開傷人,甚至連一個小孩都不肯放過,做出認人吃驚的事情來。這樣以來,有時又不能不引起人對它的反感了,甚至對它恨之入骨而不可思議。

顯然這樣的狗是兇狗,這樣的狗是烈狗,不能餵養,不能久養。養長了,養久了,反而會起到反面的作用,甚至引起大家的公憤,值得主人三思。

因此家庭養狗,還是以小型品種為好,大型避開。因小型狗身材矮人,一般不會對人構成威脅,造成傷害,同時照樣可以逗得人開懷大笑,讓人樂享其中。

從這點來講,養狗既不是一件好事,但也不是一件壞事,只是好的背後,有時會引發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後果,而讓人大吃一驚,大出意外。

所以在養狗這個問題上,一定要謹重對待,更需要特別注意。

在此希望那些個養狗的家庭,以及愛狗的人土,都能去正確對待,理性看待吧。

同時要引以為戒,杜絕類似的事件不在發生,以此來告慰所有被狗而傷的大人和小孩,讓他們早日康復,讓他們早日復原……。


山青水秀167193282


我不反對你養狗,但請依法飼養,之所以訂立這些養狗的規矩在於你沒有權力影響他人,你愛狗但有人不那麼愛!我不反對你遛狗,但請依法遛狗!之所以訂立這些遛狗的規矩在於你沒有權力威脅他人!你可以不怕狗,但有人很怕!

這件事對於受害兒童睿睿一家可以說是一場噩夢,孩子的命也許是保住了,但身上卻落下了殘疾、心裡也留下了陰影!我平生最討厭的一句話就是“我們家狗狗不咬人的!”我呸!它只是不咬你而已,而且你也不要那麼自信!另外難道狗不咬人就意味著對別人沒有構成影響嗎?

這起事故狗主人被控制沒有毛病,他們如此養狗及遛狗的行為已經違反相關養犬管理條例,是違法養狗,另外根據侵權責任法他們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城市原本就不是一個適合養狗的地方,但是架不住許多人就是喜歡養,為了儘可能得降低風險,各個城市都出臺了養犬的相關規定,目的是規範養狗行為,此事發生在武漢市武昌區,根據《武漢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武昌區屬於限制養犬區域,這個狗主人違反了下列規定:

1、條例第5條:按照規定限養區內個人養犬每戶只准養一隻,並且禁止養烈性犬和大型犬,他們家養了兩隻肯定是違規的,是否屬於禁養犬類目前還不清楚,但也涉嫌違規。

2、條例第8條:按照規定限養區內禁止無證養犬,一家養了兩隻狗已經違規,正常申報狗證肯定辦不下來,是否有證是存疑的。

3、條例第13條:按照規定攜犬出戶,需要帶養犬登記證,並且為犬拴好犬鏈、掛好犬隻標識,並且要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引,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這一條他們顯然沒有做到,如果做到了這種事就不會發生!

這個狗主人已經明顯違反上述三條規定,根據武漢市養犬管理條例即使沒有發生這起烈犬傷人事故,這些狗也需要進行處理,狗主人會被罰款!但是現如今這幾隻狗已經嚴重傷害他人,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狗主人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你養狗可以,不要干擾他人的正常生活,另外出門遛狗按照規定你需要帶好清潔工具,及時清理狗狗的排洩物,帶狗乘坐公用電梯是需要戴好嘴套或者放在籠子裡的,有一些公共場所是不允許帶狗進入的,我們養狗的人有幾個做到的?


心安理得君


六月嬰兒小,奶奶懷中抱,姑媽緊隨後,休閒廣場瞧。



豈料大禍至,竄出犬二條,張開血盆嘴,撲嬰就亂咬,當即鼻子無,奶奶嚇地倒,更有一惡犬,懷中搶嬰叼。


街坊鄰居好,紛紛把物操,痛打兩條犬,救嬰姑媽交,火速送醫院,掛號急診瞧。

狗主老太太,年齡八旬高,才從外地來,親戚家投靠。親屬聞信跑,認錯把錢交。警方已介入,正在調查搞。

養狗須持證,而且要看牢,大型犬莫喂,溫馴型的好。年過八旬老,還養狗二條,而且皆惡犬,純碎瞎胡鬧。唯願教訓吸,趕快處理掉,莫再有下回,出事不得了,害人又害己,小心戴手銬。


平淡人生一帆順


飼養犬類原本是個人愛好,但是不牽繩,放任狗出門傷人,狗主人必須要承擔起對應的責任,不能推諉。哪怕是八旬老太也不能因此避責。

這件事發生的太可怕了。兩條惡犬對一個6個月大的嬰兒亂咬,甚至還將嬰兒叼走。多虧了熱心群眾和孩子的家長,這才將嬰兒奪了回來。而孩子還是受到了嚴重的傷害,連同幫助的街坊鄰居也受了傷。

嬰兒的左耳垂被咬掉,臉部和身體多處被咬傷,傷情比較嚴重。

而狗主人解釋稱,兩條犬養了三年多,沒有辦狗證,但是有注射狂犬疫苗,平時關在家裡,是被家裡老人打開門後,狗才跑出來的。目前狗主人已經承擔起了醫藥費,並配合調查。

夏天本來就是狂犬病高發期,而且悶熱的天氣動物都比較煩躁,攻擊性會提高。而且人穿的衣服也少了,咬傷後傷情很容易變得嚴重。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狗主人必須要為兩條惡犬的所作所為負責。

近年來,犬類傷人的事件屢有發生。許多狗主人出門遛狗不栓繩不給狗上嘴套,以讓狗自由玩耍為藉口,而忽視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這是一種極度自私的行為。

而這次的事件也是沒有將狗栓好,隨意將狗放了出去,使得狗發狂傷人。

我覺得,在發生了這樣惡性事件後,應當根據法律予以嚴懲。這既是撫慰傷者家屬,也是給公眾一個交代。

同時也要調查清楚這兩隻犬是不是烈性犬種,對於一些特別有攻擊性的犬類應該禁止在城市飼養。

畢竟有不少愛犬人士打著愛狗的旗號,做著擾亂公共秩序的事情。這對於其他市民來說是不公平的,也激化了犬主人和普通市民之間的矛盾,很容易引起關係緊張,甚至上升為肢體矛盾。

愛狗不能以犧牲他人的合法利益為前提。城市畢竟是人類的城市,既然在城市中飼養犬類,就應該負擔起相應的責任。人權始終要凌駕於其他權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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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既是人類的朋友,又是人類的敵人!人寵狗,狗卻咬人。狗除了忠於主人,卻敵對周圍的一切,包括人類,也是它們敵視的目標。

武漢一小區兩條惡犬叨走6個月大的一個寶寶,令人震驚!而真正的狗主人竟然是一位年過八旬的老太太,更讓人氣憤!

狗滿為患,已經成為一個不爭的事實。社會上的養狗人士,包括愛狗人士是否更應該為人類社會著想,留給社會人類多一份生命的安全保障!多一份出行的快樂與自由!

老人養狗,憑什麼不把狗進行圈養,憑什麼讓兩條惡犬在小區內大搖大擺自由穿行?小區安保由哪個部門負責?事故發生後誰是直接的責任人?是老太太嗎?還是那兩條狗的幕後主人?

狗真的不值得人類寵養,儘管養狗寵狗是人類的習性,可狗咬人的時候根本就無所顧忌,壓根就沒有把人類當成它們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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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一句,管不好你的狗,你為什麼要養呢

這件事讓我想起了前段時間,一孕婦電梯裡被狗弄傷,但是狗主人不認賬,說是孕婦自家貓把她抓傷的。

當時,孕婦和丈夫抱著貓坐電梯準備回家,隨後,一名女子帶著一隻沒有拴上任何牽引繩的狗也進了電梯,然後狗狗調皮地舔了下孕婦的腳,狗主人發現後使勁打了下狗,想立馬制止。

結果狗受到了驚嚇,不僅誤傷到孕婦的腳,還發現了躲在角落的貓。於是電梯裡隨即上演了一場貓狗大戰……

出電梯後,孕婦和她的丈夫都發現自己身上有傷口,於是去打狂犬疫苗和破傷風,前前後後加起來花費不小,因此要求狗主人給相應的賠償,可是狗主人認為不關她的事,說是他家貓弄的。

在最終警方的協調下,狗主人才同意賠償孕婦全部的治療費用,和孕婦丈夫的一半治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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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Upet愛寵無憂


惡狗傷人,狗主人需要承擔責任,這是毋庸置疑的。這個事件造成的影響很惡劣,多人被咬傷,而且6個月大的寶寶傷情很嚴重,狗主人被警方控制也是罪有應得的。不管年齡多大,做錯事都需要承擔責任,更何況是違反了相關法規的。

狗患其實就是人患

還是那麼一句話,狗患其實就人患。造成惡狗傷人事件,很多時候都是因為養狗的人素質低造成的。狗畢竟不懂人類社會的秩序規則,狗患更多的是人的縱容造成的。遛狗不栓繩,違規飼養大型犬以及散養狗和隨意遺棄狗等等,這些行為都是不文明的,造成嚴重後果的更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文明養狗靠強制措施,更靠文明自覺

愛狗要理智,養狗需文明,這是最基本的素質要求,每個人都必須要遵守。文明養狗需要大多數素質高的人來引導,帶動一批自覺性差的人,至於少數的明知故犯,肆意妄為,自私自利的人只能靠法律的手段來強制要求他(她)遵守了。因此我們社會一方面提高公民綜合素養,積極營造文明健康的公共秩序。另一方面要完善相關法規,從養狗的每一個環節來規範養狗行為,對不遵守公共秩序,危害他人人生安全的給予嚴懲!

城市家園是我們大家,乾淨整潔文明有序的社會環境需要每個人來營造!


牛城小巷


養狗傷人這種事件發生的還少嗎?繼上個月就有父親因自己的寶寶被狗咬,一氣之下摔傷狗,結果被一群所謂的愛狗人士逼得人家老婆自殺;北京每年因狗傷人事件有多少?養狗的背後是對人的安全的挑戰。


你們養狗是自己的愛好,但是你們的愛好不能建立在危脅人的安全上,一群無德無無的假善人,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養狗人的家庭會是如何?人呀,一定要遵守一個人道,狗再好也是狗。總是認為狗狗是寶寶是兒子,不會咬人,可以狗必定是狗,人再壞也是人吧,人狗要分開,一旦被咬,你可以說“我有錢嘛,咱們賠,但你知道狂犬病的潛伏期是多少年嗎?還有你家孩子被我家狗狗咬一下,你啥心情”,你們講狗權,可以,但是狗權之前,要有狗的合法證明和狗的合法身份,你相信極少數人有這個狗證,就算有狗證也要懂得:你愛狗,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是你家狗的親人吧,狗還是有發狂的可能性的。


就這件事情笨想都不會是老太太養的狗,一個老太太養了二條大狗,你忽悠誰呢?不管是誰,一定要深追,罰它個窮光蛋。一定要嚴打養狗人,並且儘快設立管理機制,這是人身安全隱患呀,我們小區的井蓋壞了都要找物業,電樓壞了都要有安全管理條例,這些沒有狗的危險大,同時要把養狗人的實名制,並進麼定期網上公告,文明養狗,你不是有錢養狗嗎?出來別裝孫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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