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员变成了“诈骗犯”?当事人报警惹出一场“乌龙”

“请问是张荣栋吗?我们接到报案,这边需要跟你核对一下身份……”3月中旬的一个中午,玉环法院的执行员竟连续接到了三位温州公安民警打来的电话,问的都是同一件事儿——有人报了案,怀疑他是“诈骗犯”。这出“乌龙”究竟是怎么个情况呢?

事情还要从张荣栋经办的一个执行案件说起。温州人毛某是他经办的一起诈骗罪财产刑执行案件中的被害人,三年前遭遇的“电信诈骗”使他损失了9600元钱。经执行,退赔款到了法院账户,于是春节前张荣栋便通知毛某办理领款事宜。

谁知毛某对此事表现得并不热情,当时沟通起来也是不情不愿的。“他不肯露面,加上疫情原因,我就打算通过线上方式给他发放退赔款。”张荣栋说道,“当天早上我又给他打了电话,催他办理‘移动微法院’认证并提交银行账号,结果下午公安的电话就来了。”

原来,“一朝被蛇咬”的毛某“十年怕井绳”,凡是听到“账号”“打款”之类的字样就不觉地提高了警惕,进而义愤填膺,直奔派出所报了案。就这样,张荣栋成了“诈骗犯”,他的办公室座机也被无故牵连成了“犯罪工具”。

最终,经过公安民警的“审核”与“认证”,毛某最终相信了张荣栋的身份,也同意配合办理领款的各项手续。但当两人核对金额时,毛某的表现又让人有些哭笑不得。

“按照判决中的认定和主文,几个被告人应共同退赔给你9600元,到时候这个钱直接打到你提供的账户中。”

“不不,法官,9600块不对,不要打给我。”

“金额不对?”

“金额对的,但是这个钱我只能收5000,你打给我5000。”

“被告人有另外退赔给你吗?”

“没有。”

“那为什么?”

“这个钱我只能收五千,这是我的原则。多出来的四千六给你……”

又经过了好几轮的劝说,毛某终于同意收下全款,但随即又表示马上要从温州过来感谢张荣栋。以疫情期间减少不必要出行为由,张荣栋好不容易劝说他打消了这个念头。临挂电话,他还在表示:“如果不是因为疫情,我一定要买水果过去见你,这是我的原则。”

在执行工作中遇到毛某这样“有原则”的当事人,虽然上演了一场“乌龙”,但最终还是有了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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