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消费券随机派发 佛山市民游客均可领

亿元消费券随机派发 佛山市民游客均可领

3月31日,佛山宣布将发放亿元消费券,启动为期一个月的“促销费、惠民生”活动。佛山由此成为广东首个全市范围发放消费券的城市。明日(4月1日)起,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或佛山通APP参与抽取消费券活动。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3月31日,广东佛山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为期一个月的“促消费、惠民生”活动,市级财政直接投入1亿元,各区、镇街、电商平台投入和全市商家匹配优惠额度共约6亿元。预计活动期间,将拉动市场消费超过30亿元以上。

3月以来,除佛山外,广西、南京、合肥、杭州等多地政府发放消费券,以激活被疫情抑制的消费需求。佛山此次消费促进月活动由市级层面率先启动,市辖的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等区和镇街将陆续跟进,以多种形式配套开展促消费回暖行动,打造市区联动、合力推进、共促消费的热潮。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佛山市级财政投入的1亿元定于4月1日正式上线派发,消费券计划分4批次以消费包形式随机派发,消费者每人每批次可抽券一次,即消费者共有4次抽券机会。首批投入3000万元,计划派发消费包30万个,每个消费包内含4张合共面值100元消费抵扣券(其中:满30元及以上抵扣10元消费券有1张、满50元及以上抵扣20元消费券有2张、满150元及以上抵扣50元消费券有1张)。

第一批发放的消费券可在餐饮、住宿、景区旅游以及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领域抵扣使用。第二、三、四批消费券于4月6日、4月13日、4月20日(每周一)发放。自第二批起,将根据参与热度和活动效果,逐批次扩大使用范围和领域,支持和鼓励更多商家参与活动。

这些消费券面向所有市民和来佛山的游客发放,适用于参与活动的在佛山注册、开通移动支付功能的实体经营企业(场所、商家),线下到店消费、线上移动支付。消费者每单消费可使用消费抵扣券1张,不叠加使用。消费券有效期7日,券面有效期结束后未使用的消费券将由系统自动收回,滚动计入下一批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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