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用朋友圈犯法,你還明知故犯?

前段時間,一個朋友因為不發朋友圈被辭退了。

兩邊都是熟人,一邊只喜歡發自己想發的內容,對於不感冒的內容,儘量淡化處理;一邊認為不發朋友圈是有所保留,你在觀望的時候,我們為什麼不可以?

既然大家互相看不上眼,很愉快地一拍兩散,然後相忘於江湖。

徵用朋友圈犯法,你還明知故犯?

用朋友圈做招聘,最多錦上添花,還有可能弄巧成拙。

如果用朋友圈做招聘,那麼發朋友圈的絕對不止HR,而是公司全體員工,這是前提!如果僅僅HR髮圈,那是典型的自嗨。

朋友圈招聘,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員工的拒絕。這時候很多公司都是強制執行,根本沒有解釋的餘地。

不發朋友圈,就是對公司的不認可,不認可公司,哪裡來得忠誠度?

企劃設計好了朋友圈,人資設定了內推福利,為什麼不發?這樣的員工認知層次太低!

公司給你工資,現在急需招人,用你的朋友圈做一些推廣,為什麼不願意?難道你還有什麼損失?

徵用朋友圈犯法,你還明知故犯?

這些大道理懟得員工無言以對。不發朋友圈就是不認可公司?這個邏輯就說不通,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歡玩微信,有些人的性格就是比較含蓄,不喜歡在朋友圈透漏任何個人信息,難道有問題嗎?

說實話,內推的招聘獎勵,通過發朋友圈還真是很難拿到,賣東西掙過錢的都知道,產品屬性和你的目標客戶群體是否重疊,是成交的關鍵。你讓我一大老爺們天天在朋友圈發婦科專家的招聘信息,到底誰的問題?

當企業招聘需要擴大宣傳時,選擇朋友圈絕對不是上策,找到匹配的渠道才是王道。如果一定非認準了朋友圈招聘,我只能說企業格局太小。

徵用朋友圈犯法,你還明知故犯?

南方都市報調查,80%以上的員工都很排斥朋友圈被徵用,但有些企業似乎就較勁了,非朋友圈招聘不可。這時候很多員工會選擇軟抵抗,如發朋友圈時,只給公司領導看;發了朋友圈,截圖,然後秒刪;備兩個手機號,一個專門用來發公司信息。

如果每天持續性發招聘信息,的確是一件很煩人的事,很容易被好友拉黑。以前單位不但要求發招聘信息,還要發公司各類新聞,真得很讓人苦惱,我們能做的就是中庸之道,既不多發,也絕對不會一條不發,避免成為出頭鳥。

我見過最極端的抵抗方式,有員工因讓發招聘信息憤而起訴,的確,徵用朋友圈是犯法的,但維權的成本太大,甚至要付出離職的代價。

徵用朋友圈犯法,你還明知故犯?

我們大部分人已經被生活磨平了稜角,朋友圈招聘,既然領導喜歡,我們就要做的有聲有色,各種硬的軟的抵抗,沒關係,我只要做到面子好看就行。

我會告訴領導,不發的人我們沒必要罰款,我們主要是對積極髮圈的人進行獎勵,不但獎勵個人,還要獎勵團隊。開始是每天下班前截圖,由人資統計後公佈,逼得一些中層不得不髮圈,不然面子實在過不去,甚至出現過有人連續髮圈,一天發十幾條招聘信息的盛況。

第一個月還真兌現了髮圈獎勵,雖然沒什麼實質進展,團隊第一獎勵1000,個人前十也有相應獎金,可以說是領導和員工皆大歡喜,唯獨招聘進度滯後。

想盡快結束這類鬧劇,最好的辦法就是通過其他渠道盡快完成招聘任務,讓領導看到,其他方式遠比朋友圈效果好,並且不需要額外的預算投入,最終轉移領導的注意力,將眾多員工從水深火熱中解救出來。

徵用朋友圈犯法,你還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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