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棄交通陋習
抵制交通違法
遵法守規禮讓
安全文明出行
這裡是『警示曝光·每週一例』!
![『警示曝光·每週一例』2020年第3期! 一個闖黃燈,一個闖綠燈,這個路口上演“覆車之戒”!](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2020年全新改版的『警示曝光·每週一例』第3期與您見面了。本期我們來關注......
![『警示曝光·每週一例』2020年第3期! 一個闖黃燈,一個闖綠燈,這個路口上演“覆車之戒”!](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這個交通規則的順口溜從“萌萌噠”的小朋友,到“科班出身”的駕駛人誰人不知?誰人不曉?可是,在實際參與交通中,有些駕駛人非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來檢驗……
事故時間
2020年1月16日14時41分
事故地點
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
紹興路與秦皇島路交會處
事故經過
路口監控視頻顯示,1月16日14時41分,在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紹興路與秦皇島路路口,王某駕駛電動三輪車(後經鑑定屬於機動車)沿紹興路由北向南行駛至秦皇島路,因違反交通信號燈進入路口,與陳某駕駛沿秦皇島路由西向東行駛的小型轎車相撞,致兩車受損,電動三輪車駕駛人王某及三輪車乘車人丁某、王某某受傷。
事故責任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判定電動三輪車駕駛人王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小型轎車駕駛人陳某承擔本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故教訓
通過路口監控視頻,我們可以發現,王某駕駛電動三輪車沿紹興路由北向南行駛至秦皇島路路口時,直行綠燈變成了黃燈,可他沒有停車等待,徑直往前衝去。沒想到,陳某駕駛小型轎車沿秦皇島路由西向東行駛時,也忘記了行經路口要“一慢、二看、三通過”,認為正好直行綠燈亮了就可以不減車速。結果,兩車就這麼躲閃不及了……
由此可見,電動三輪車駕駛人王某違反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違規載人的行為是造成該起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小型轎車駕駛人陳某未確保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是該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遵守交通信號通行;遇到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交警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是用太多的警示和教訓換來的,請不要再用鮮血和生命來檢驗。駕駛車輛上路必須摒棄麻痺僥倖心理,心頭常亮紅綠燈,時刻注意交通安全。
遵法守規禮讓
安全文明出行
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需要大家積極參與、共同維護
安全是離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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