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人大:为村民自治工作“把脉”

推进村民自治是加强基层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滕州市龙泉街道人大与时俱进,顺势而为,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依法有序推进村民由表及里、由浅入深。

围绕制度落实严监督。街道建立健全居务公开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把居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组织纪委、组织、民政、经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居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审计,及时发现、纠正在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方面不详实、不全面、不彻底的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


龙泉人大:为村民自治工作“把脉”

围绕移风易俗“硬”规炬。该街道人大积极参与制定《龙泉街道度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明确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指导标准,界定允许操办、不提倡操办和坚决制止的事务,51个村居全部成立红白理事会,监督基层党员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人大代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在潜移默化中塑造移风易俗新风尚。

围绕精神文明抓创建。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普法活动,着力增强群众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选树“孝老爱亲之星”“好媳妇好婆婆”等道德模范,教育、感化广大群众崇德向善,自强不息。

围绕群防群控强治理。全面落实落细网格化管理,全街道共划分258网格,为每个网格配备一名指导员、一名网格长、一名网格员、一支平安志愿者队伍,同时吸纳网格党员、楼长、单元长、物业管理人员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参与治理,并通过“网格吹哨、部门报到”,实现社会治理资源集聚、力量聚合,初步实现了基层治理“小社区、大管理”的工作格局。

通讯员:宋文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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