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意就退費?!醫療,遠非服務業那麼簡單

白巖松說,疫情期間,要防火、防盜、防蠢貨。當笑話成為一個制度,不知道最後是誰之過?


近日,界首市人民醫院“為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努力補足補齊醫療服務短板,不斷改善人民群眾就醫感受,持續提升社會滿意度”,開展患者不滿意就退費活動,推出了20項服務承諾,如下:


不滿意就退費?!醫療,遠非服務業那麼簡單


不滿意就退費?!醫療,遠非服務業那麼簡單


1. 護士輸液穿刺一次成功,不成功導致患者不滿意,退還當日注射費。靜脈穿刺抽血一次成功,不成功導致患者不滿意,退還本次採血費。

2. 傳呼鈴響後,半分鐘內有應聲,2分鐘內到患者床旁,導致患者不滿意,退還當日護理費。

3. 護士在10分鐘內辦好新入院患者入院手續,否則退還當日護理費。

4. 新入院病人醫囑下達後,30分鐘內為患者治療護理到位,否則退還當日護理費。

5. 因工作人員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引起患者或家屬不滿意,投訴一次,查實後給予相應處罰。

6. 嚴格執行物價標準收費,不多收、不亂收,如違反由護理單元負責協調退還多收亂收費用,否則退還當日住院費。

7. 不談論、不洩露涉及患者病情的隱私,護士執行暴露隱私的操作時,使用隔簾保護患者隱私,否則退還當日住院費。

8. 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對換錯輸液等錯誤發生者,嚴格給予責任追究。

9. 急危重症住院患者做大型儀器檢查時,須有醫生或護士或導醫護送,否則退還當日住院費。

10. 門診醫生首診診查患者時間不少於5分鐘,病區值班醫生首診診查患者時間不少於20分鐘,急診病人5分鐘內得到醫生的救治,醫生對住院患者每天查房不少於2次,否則退還當日診查費。

11. 住院三日未確診的患者,科主任應積極組織會診,否則退還三天的住院費。

12. 實行首問負責制。患者來醫院就診,第一接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患者置之不理。

13. 實行首診醫師負責制。第一接診醫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收危急重症患者。

14. 實行服務延時制。下班時間仍有患者,服務完最後一個患者方可下班。

15. 落實“急救綠色通道”。急救中心接到急救電話後5分鐘內出車接診。對危急重症患者及“三無”病人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實現全程管理及有效救治、快速會診和迅速運轉。

16. 收費時唱收唱付,如收費員多收患者費用則多一退二。

17. 為患者拿錯藥,罰藥房當事人20元給患者,造成後果者,另行處理。

18. 對初診腫瘤、疑難複雜疾病、多系統多器官疾病患者開展多學科聯合診療和查房。

19. 患者如需要請上級醫院專家會診或手術,我院積極負責聯繫落實。

20. 端正醫德醫風,不以醫謀私,不接受患者錢物、宴請,違者視其情節按規定予以處理。


蟋蟀再勇敢,也是要輸要死的。一條條的退費明細規則,將醫務人員的考核權完全地交給了患者。從此,救死扶傷成為了委曲求全“包滿意”;從此,治病救人成為了唯唯諾諾“服務員”。也就是說,醫務人員的水平與患者的滿意度掛鉤。


實際上,這種流於表面的形式文章並不是界首市人民醫院首創。實際上是照搬了2018年香河縣人民醫院的“20項服務承諾”,和贛州市衛健委“胎死腹中”的“不滿意就退費”制度!


不滿意就退費?!醫療,遠非服務業那麼簡單


這看起來似乎合理的行政制度,實際上是削足適履的行政作為。除了拿醫護娛樂,收取患者智商稅,看不出任何正能量。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這牽涉到醫學的本質,醫療的屬性。


比如說,患者為了為了某種目的,要求醫生出具與疾病不符的醫學證明,醫生還敢堅持底線的拒絕嗎?再比如,患者推出自己百度上的所謂治療方案或其他無理要求,醫生還能堅持科學正確的治療方案嗎?又比如,患者要求輸液,儘管醫生認為沒必要,但是敢不答應嗎?患者要求剖腹產,而醫生覺得沒有指徵,還會堅持順產嗎?等等,等等。


醫療行業的特性並非服務行業!這是許多醫學大家和專家的觀點,也是廣大醫務工作者的心聲和共識。凌鋒醫生曾說過,醫患關係不是供需關係,而是信任與救護的關係。患者來到醫院是“求醫”,而不是“買醫”,是寄託著患者的信任和醫生救死扶傷的責任。很多患者認為,到醫院花錢看病,屬於消費行為。患者就是消費者,這樣的觀點看似有道理,其實很荒唐。因為世界上很多東西都可以交易,唯獨生命除外。花錢可以買來任何商品,但買不來生命和健康。如果把看病當成商業交易,是對生命的褻瀆,也是對醫生的侮辱。


醫療事實上也並不是服務業,它真成了服務業那這個社會的醫療將變得毫無保障,因為服務業除了誰出錢誰是上帝外,還在於供不應求時以價高者優先。


如果非要把醫療當服務行業,那麼服務費必須由醫生說了算,就別總拿救死扶傷來綁架他們。


想象一下,若真醫療成了一個服務業,那時窮人連進醫院都不得,疫情發生時誰還會“無計報酬,不計生死”?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社會並沒有形成為醫生服務買單的意識,政策也沒有為醫生的服務制定支付比例,就直接跨前一步,開始要求不滿服務就退費,這種雙標要求,不僅不公平,也不合理,步子邁得太大,很容易扯到蛋!


不滿意就退費?!醫療,遠非服務業那麼簡單

圖源:網友留言


醫療,遠不是服務業那麼簡單。滿意與不滿意,是個很主觀的個體感受,有人認為別人應該把他像皇上一樣供起來才會滿意,否則就不滿意;有人認為互相尊重就是滿意。滿意與否,往往具有很大的主觀性。在這種情況下,假如不滿意的多了,醫生的正常診療活動還能保證嗎?比如,有些患者周圍血管條件比較差,一次不成功可以嘗試第二次,或者留置靜脈針。而由於上面第一條的規定,增加了護理人員心理負擔,如果一次性穿刺不成功,為了避免被投訴,操作者不拔針,反覆在皮下探索血管通路,反而增加了患者的痛苦。


好的規則會促使好人做好事,壞的規則會助長壞人做壞事。既然不滿意就可以退費,幹嘛要和錢過不去?


不滿意就退費?!醫療,遠非服務業那麼簡單

圖源:網友留言


在醫患矛盾尖銳的時代春寒裡,醫者仁心已經顯得極端脆弱和堂吉柯德。那些試圖將救死扶傷視作自己人生理想的白衣天使,最終卻不得不在這“不滿意就退費”的規章制度導航下,一步一步淪落為醫患寒冬時代被肆意踐踏的鋪路石。


不妨試想一下,如果醫生看病竟然不微笑,退錢;笑了沒有露出8顆牙,退錢;護士抽血有點疼,退錢;甚至門衛沒按照要求開具虛假醫務證明,你都能要求退錢。這些有可能發生的芝麻綠豆大的小事,究竟是對醫療服務質量有意見,還是本著退錢的目的無理取鬧?


人性經不起考驗,沒人會跟錢過不去,如果為了退錢強詞奪理,違背良心假裝不滿意,這又如何判斷呢?


所以,對醫務人員的評價不應該是患者的感受。只要醫生符合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提供服務就應該收費,不滿意也不應該退費。即便出現了醫療過錯,也應該交給法律做判定。


當笑話成為一個制度,不知道侮辱了誰?所以,白巖松才說,疫情期間,要防火、防盜、防蠢貨。


醫患關係應該是信任和救護的關係,是最神聖也最純粹的關係。


醫務人員是救死扶傷的,不是洗浴桑拿的!拿“莞式服務”那一套來考評醫務人員,把看病當成某種骯髒的交易,是對生命的褻瀆,也是對醫生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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