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投集团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该当何罪?

7月3日晚21点左右,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显示,2019年6月30日22时许,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相关工作。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城控投集团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该当何罪?

这件事在社会上正在继续发酵,网络舆论发挥了重大作用,同时还传出了,某些力量要求原发文单位删除网文的消息。此事如此恶劣,莫非还有人甘当保护伞?还有人敢于给资本背书?还敢于为恶霸遮丑?到底是谁的丑恶?到底是谁的肮脏?难免让人不得其解。

还有消息传说,此事为公司继承人与王振华的斗争,是设的一个局。有点头脑的人不会为些宽恕王某的,因为即使是设局,猥亵女童,这是一个正常人能干的出来的吗?即使是局也是罪该万死。

据新民晚报报道,是周某某——两名女童母亲的“朋友”,以带小孩到上海迪斯尼玩耍为幌子,将两名女童从江苏带到上海。到酒店当天,王振华就对其中9岁女童实施了猥亵,事后给周某某1万元报酬。很显然,周某某在王振华的实施犯罪行为中,扮演了穿针引线,替王振华物色猎物的可耻角色;当以王振华实施猥亵儿童罪的共犯处理,同样受到猥亵儿童罪刑事责任的严肃追究。

新城控投集团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该当何罪?

看看这情节,看看这渠道,看看这如同轻车熟路,脸不红心不跳的畜生表现,简直就是惯犯的表现,难怪网民愤慨不已经,骂声一片。

希望有关方面不是就事论事,不是大事化小,对于这种公众人物,绝不可小觑他的榜样作用,如果不给予严惩,后面就有可能会出现李某、张某。就连人民日报官媒都连发三问?

新城控投集团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该当何罪?

小编也要有三问:一问王某是谁给你这么大的胆?二问王某如何向家中女性交待?三问王某你那么多的高大上的头衔是怎么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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