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踢公交车驾驶室,浦东新区检察院对童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的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9年11月5日8时25分许,被告人邱某某酒后在本区川沙镇新川路川黄路车站乘坐的浦东24路公交车,因琐事与乘客发生争执,并要求公交车驾驶员童某某停车,遭拒绝后,遂责骂童某某并于8时32分46秒用脚踩、踢驾驶室排档的盒子,因驾驶员童某某处置适当,未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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