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千年文脉“流动”起来 六地检察机关干了这件事

让千年文脉“流动”起来 六地检察机关干了这件事

日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杭州市萧山区,绍兴市越城区、上虞区,余姚市,宁波市江北区等五地检察院,正式签署了《关于建立萧柯越虞余江检察机关保护浙东运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

浙东运河是我国大运河项目的一部分,该运河流域广阔,西起杭州市,跨曹娥江,经过绍兴市,东至宁波市甬江入海口,全长239公里,与各地的风土人情、经济文化发展息息相关。

去年12月,柯桥区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时发现,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境内的西小江(隶属杭甬运河绍兴柯桥段)流域内,有段河堤被人倾倒垃圾,长期无人清理,造成水土资源污染。为此,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开展专项整治。

为形成长效保护机制,柯桥区检察院与辖区运河流经的街道形成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建立定期联合巡查和联席会议制度,就浙东运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现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问题开展共同会商,并发布相关会议纪要,共同促进浙东运河(柯桥段)的合理开发和有序建设。

“单靠一地检察力量不足以对浙东运河进行全流域保护,跨区域检察机关协作更有利于形成长效保护机制。”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流域内的水源具有开放性、流动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的水源会流动到其它区域,案件办理起来比较困难。

为此,柯桥区检察院牵头联合多地检察机关,就浙东运河(浙江段)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制定《关于建立萧柯越虞余江检察机关保护浙东运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跨区域司法协作,建立浙东运河流经区域内属地检察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联合巡查、技术协作等十三项工作机制,共同加强浙东运河的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形成浙东运河保护强大合力,促进浙东运河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全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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