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精神上不正常,学校可不可以拒收?为什么?

相逢19175


学校必须依法治校,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无权拒收精神存在障碍的学生

前几年,多地发生过因为精神类障碍的孩子在学校读书期间,干扰甚至严重干扰到其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引发家长的集体上访要求学校拒收的事件。

其实,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要多个角度来思考:

首先,从法律上来,学校无权拒收精神有障碍的孩子

可以明确的一点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是无权拒收任何一个适龄儿童或少年的,这是《义务教育法》的明确规定。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这一条法律,就明确规定了,只要是具有中国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就像有几首义务教育的权力,这是任何任何单位无权剥夺的。也就是说,精神有障碍的学生,也有几首义务教育的权力,一旦学校拒收,就肯定是违法义务教育法的。

当然,这里所指的学校,是公办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民办的不在此列。另外,不能拒收的学校,也指的是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应当接受的学校,而不是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比如,你不能跨学区去读书,还拿出义务教育法“你不得拒收”,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从管理的角度,我们应该理解学校以及其他家长的担心

很多人对普通义务教育学校缺乏了解,认为“既然法律规定你必须接受所有适龄儿童,那你就接受并教育就是了”。事实上,并不是那么简单。

从学校的角度,接收这类学生的压力,是非常之大的。

一是安全压力。学校接受精神障碍学生,面临巨大的安全压力。在众多的案例中,这些精神有障碍的学生,特别容易对自己或其他学生甚至老师带来危险。笔者所在的学校,曾有一名此类学生,自伤多次,还用板凳打其他同学甚至老师——真的出了问题,试想,学校该怎么办?

二是家长压力。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接受教育,被精神有障碍的孩子干扰,学习权利得不到保障,甚至连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自然,家长就会找到学校。比如,某地就曾出现过30名家长联名要求学校开除“淘气学生”的案例(见下图)。

面对这类家长,我们有些人认为,这是不合法的——但在家长的角度来思考的话——你保证精神障碍孩子的受教育权利,而这些正常的孩子的受教育的权力,又该如何保护?

再试想,如果你的孩子经常在班上被这类孩子感染甚至伤害,你又作何感想?

三是教师特殊教育能力的压力。这一点很多人都没有想到,事实上,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有非常大的差别。现在的绝大多数老师,是不具备特殊教育知识和能力的。我就经常给家长讲,作为老师,我们受的教育,是针对普通儿童、少年,而特殊儿童(天才神童和有特殊障碍的孩子,我们没有系统学习)。举个例子,绝大多数老师不懂哑语吧,那你怎么去教育聋哑儿童?

四是教学常规的压力。如果班上有这样的特殊儿童,上课捣乱,老师必定会进行管理,教学过程就势必会打乱,教学常规,就肯定得不到保证。三水三心以前所在学校的一个孩子,上课上着上着,就跑出了教室,出了问题怎么办?

老师只有让学生自习,去把这个学生追回来。

最后,我们应当有更好的办法,来免除学校的担心和回应家长的关切

那么,有没有既保证精神障碍类学生受教育的权力,又保证其他学生不受到干扰甚至伤害呢?

个人以为,在实际操作中,是能够做到的。那就是对特殊儿童特别是精神障碍类儿童进行分级。比如,可以按照对其他学生的干扰和伤害,分为一级(有严重干扰和伤害)、二级(有一般干扰和伤害)、三级(无干扰和伤害)。

根据分级,三级的学生,可以在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和其他学生一起学习。只不过,学校可以指定特殊的教育几乎和课程。比如,现在很多地方都在进行的“全纳教育”,就是这样。

三水三心所在的学校,就有一个这样的学生,每次都叫我“三舅”——除了学习跟不上,他从不打人不骂人,上课玩自己的,课间的时候,其他孩子也愿意带着他一起玩。

而二级和一级的学生特别是一级的学生,不应该送到普通学校,而应该送到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这些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是有特殊教育背景的,他们系统的学习了针对这类儿童的教育理论和实践,可以为这些孩子,提供针对性的教育甚至矫正,对孩子自身的发展,也有好处的。

这个分级,应该实行动态管理。比如,过一段时间(一年),可以对孩子的情况,进行重新的评估,或出现特殊情况的时候,学校或者家长,可以要求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情况,进行调整。

总之,我们一个方面要保护所有儿童包括精神障碍类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另一个方面,也要对这类孩子,进行特殊的教育和管理,最好是送入特殊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和矫正。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三水三心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精神有问题,学校不能拒受,我前年初三遇到一个精神有问题学生,每天提心吊胆,小心翼翼!


第一,上一届初三,我班上有一个女生就有精神分裂症,但是我运气还算好,她成绩还不错,而且病情一直没有发作,但其实我心里面有一根紧绷的弦,整天提心吊胆,害怕出现问题。

在报名的时候,家长直接给学校说了,孩子有精神分裂症史,而且出示了相关的医学证明,治好了,一直没再犯,但是不排除再犯的可能。

同学和老师都知道,大家都心照不宣,对他在各个方面相对来说比较照顾,而且他本人也算听话遵守纪律,只是和同学喜欢讨论问题。

后来初三毕业还考上了重点高升,而且进了优班。我算是非常庆幸,终于把她送进高中了。

第二,这样学生一般家长要和学校签订一定的安全协议,和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孩子的过往。注意对孩子的教育的方式方法:尽量实行和风细雨时的温柔的教育。

第三,这样的学生必须告知所有的科任教师,告诉所有的班干部,对这样的学生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课任教师各种作业教学的问题,要求尽量简单一点,不要刺激她;同时也告知班上所有的学生,注意和她的交往方式:友好相处。不要议论她,不要激怒他,刺激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教师资格证持有者


如果是学区内的,学校要无条件接收。这是国家规定。

我班上就有一位特殊学生,行为异常。本来要去特殊学校的,但家长觉得在正常学校里对孩子的恢复有帮助,所以送到我们学校了。也是我们学校多年来第一位特殊学生。他是无法跟上正常孩子的速度的,虽然他比其他人大两岁。上课经常突然又哭又笑,跟他说话他是不会理人的;又或者跑出教室,我要满校园找他,特别累人,他这样也影响到老师和其他同学。我曾经和家长沟通过,但家长直接拿国家规定出来说话,没办法,政策的规定,你无法拒收。

如果老师实在管不了,可以要求家长陪读。但应该没有老师喜欢教室里多一位家长一直坐在那里。



星辰语


首先,我们要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其次也就是说,义务教育是强制的、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如果拒收或者开除学生,那就等于剥夺了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不得拒收。

再次,根据该生存在精神不正常的情况,我们要把情况反馈到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开设相应的班或者送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班),对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平凡的阿斗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精神不正常,可不可以拒收?我认为学校不可以拒收。

教书多年,遇到了各种各样不正常的学生,学校都没有拒收。只能建议去相关的学校,比如专门接收这类学生的启智学校。

我现在所教的班级,就有一个特殊的学生,智力只有四五岁,脑瘫患者。从这个学校一年级读到六年级了。

上课的时候,他就这样呆呆地傻傻地望向一边,一直保持这样的姿势。读六年级了,连名字都不会写,上课从来不听,下课也没有人跟他玩。作为老师,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帮他,学不了也没办法。

学校也建议过他的家长去特殊的学校,但家长说没那个条件。这个家长也是够惨的,生了双胞胎儿子,结果两个儿子都不正常,两个都读六年级,不在同一个班。

还有之前也有几个类似这样的学生,比如有自闭症的。上课的时候,时不时发作。没发作的时候,看起来挺正常的,一发作起来嗷嗷嗷大叫,怪吓人的。但学校也是不敢拒收的,因为他们也有受教育的权利。

家长为何不送到特殊的学校呢?有几方面的原因。

1、家长没有经济条件

义务教育学校不用收学费,但是特殊的教育学校可是要收费的,每个月还要不少生活费。

2、家长希望自己孩子可以学好

特殊学校的孩子都多少有身体心理问题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是正常的孩子。很多家长也有这方面的私心,觉得放在正常的学校,自己的孩子也会变得正常一点。

3、家长爱面子

还有一部分家长是爱面子的,觉得自己的孩子被送到特殊学校,很不好意思,很没有面子。

总之,不管家长是怎么想的,学校都不能因为这方面的原因而拒收他们。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他们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的保护。


心辰老师


首先:《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必须接受9年义务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拒绝适龄儿童接受9年义务教育,所以学校是不能拒绝的。

其次:虽然有去学校上学的权利,但考虑到学生的特殊情况,作为家长尽量把孩子送到特殊教育学校去,在那里,教师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选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内容,同时也不会受到其他学生的歧视,孩子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最后:学生精神失常,和正常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也很难相处,正常的教学方式也很难接受,也不利于学生的病情好转。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去特殊学校,一边上学,一边治疗。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王老师培优课堂


带两个班,其中一个班有三个这样的孩子,三个里有一个特别乖,不会影响任何人。有一个去年5月发作起来,后面的课根本没法上,全班遭殃。这种情况国家是不是应该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呢?毕竟老师不是医生哟,其他同学的课还要不要上了呢


合法的用户名19\n


从教书育人的角度看不应该排出教育外,否则成为: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负担,学校有义务让他们去读书,识字学习文化知识,将来可以做力所能及的工作以自保!从仁义道德方面看老师应该给他们一些特别的关照,比如作业建少等等!需要告诉其他的学生和家长,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要去欺负他人,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新鲜阳光793


义务教育阶段,哪个学校都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但是实际情况很多学校会以一些合适的理由让家长给孩子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比如某些学校可能会以学校里可能照顾不周到,其他正常的孩子有可能会歧视(欺负、孤立、排斥等等)孩子,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各种方式,可能会推荐家长把孩子送去一些特殊教育学校,如果孩子的症状非常特殊,还是不建议送去普通学校,最好是找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


有气质的小混混


不可以的。

我老婆的班级里就有一个孩子,智商只有三岁孩子那么大,上课坐不住,学习成绩什么的不用想,只要能不妨碍其它同学就万幸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