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精神上不正常,學校可不可以拒收?為什麼?

相逢19175


學校必須依法治校,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無權拒收精神存在障礙的學生

前幾年,多地發生過因為精神類障礙的孩子在學校讀書期間,干擾甚至嚴重干擾到其他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引發家長的集體上訪要求學校拒收的事件。

其實,針對這一問題,我們要多個角度來思考:

首先,從法律上來,學校無權拒收精神有障礙的孩子

可以明確的一點是,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是無權拒收任何一個適齡兒童或少年的,這是《義務教育法》的明確規定。

《義務教育法》第四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這一條法律,就明確規定了,只要是具有中國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和少年,就像有幾首義務教育的權力,這是任何任何單位無權剝奪的。也就是說,精神有障礙的學生,也有幾首義務教育的權力,一旦學校拒收,就肯定是違法義務教育法的。

當然,這裡所指的學校,是公辦的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民辦的不在此列。另外,不能拒收的學校,也指的是按照就近入學原則應當接受的學校,而不是所有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比如,你不能跨學區去讀書,還拿出義務教育法“你不得拒收”,這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其次,從管理的角度,我們應該理解學校以及其他家長的擔心

很多人對普通義務教育學校缺乏瞭解,認為“既然法律規定你必須接受所有適齡兒童,那你就接受並教育就是了”。事實上,並不是那麼簡單。

從學校的角度,接收這類學生的壓力,是非常之大的。

一是安全壓力。學校接受精神障礙學生,面臨巨大的安全壓力。在眾多的案例中,這些精神有障礙的學生,特別容易對自己或其他學生甚至老師帶來危險。筆者所在的學校,曾有一名此類學生,自傷多次,還用板凳打其他同學甚至老師——真的出了問題,試想,學校該怎麼辦?

二是家長壓力。自己的孩子在學校接受教育,被精神有障礙的孩子干擾,學習權利得不到保障,甚至連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自然,家長就會找到學校。比如,某地就曾出現過30名家長聯名要求學校開除“淘氣學生”的案例(見下圖)。

面對這類家長,我們有些人認為,這是不合法的——但在家長的角度來思考的話——你保證精神障礙孩子的受教育權利,而這些正常的孩子的受教育的權力,又該如何保護?

再試想,如果你的孩子經常在班上被這類孩子感染甚至傷害,你又作何感想?

三是教師特殊教育能力的壓力。這一點很多人都沒有想到,事實上,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有非常大的差別。現在的絕大多數老師,是不具備特殊教育知識和能力的。我就經常給家長講,作為老師,我們受的教育,是針對普通兒童、少年,而特殊兒童(天才神童和有特殊障礙的孩子,我們沒有系統學習)。舉個例子,絕大多數老師不懂啞語吧,那你怎麼去教育聾啞兒童?

四是教學常規的壓力。如果班上有這樣的特殊兒童,上課搗亂,老師必定會進行管理,教學過程就勢必會打亂,教學常規,就肯定得不到保證。三水三心以前所在學校的一個孩子,上課上著上著,就跑出了教室,出了問題怎麼辦?

老師只有讓學生自習,去把這個學生追回來。

最後,我們應當有更好的辦法,來免除學校的擔心和回應家長的關切

那麼,有沒有既保證精神障礙類學生受教育的權力,又保證其他學生不受到干擾甚至傷害呢?

個人以為,在實際操作中,是能夠做到的。那就是對特殊兒童特別是精神障礙類兒童進行分級。比如,可以按照對其他學生的干擾和傷害,分為一級(有嚴重干擾和傷害)、二級(有一般干擾和傷害)、三級(無干擾和傷害)。

根據分級,三級的學生,可以在普通義務教育學校和其他學生一起學習。只不過,學校可以指定特殊的教育幾乎和課程。比如,現在很多地方都在進行的“全納教育”,就是這樣。

三水三心所在的學校,就有一個這樣的學生,每次都叫我“三舅”——除了學習跟不上,他從不打人不罵人,上課玩自己的,課間的時候,其他孩子也願意帶著他一起玩。

而二級和一級的學生特別是一級的學生,不應該送到普通學校,而應該送到專門的特殊教育學校。這些特殊教育學校的老師,是有特殊教育背景的,他們系統的學習了針對這類兒童的教育理論和實踐,可以為這些孩子,提供針對性的教育甚至矯正,對孩子自身的發展,也有好處的。

這個分級,應該實行動態管理。比如,過一段時間(一年),可以對孩子的情況,進行重新的評估,或出現特殊情況的時候,學校或者家長,可以要求進行評估,然後,根據評估情況,進行調整。

總之,我們一個方面要保護所有兒童包括精神障礙類學生的受教育權利,另一個方面,也要對這類孩子,進行特殊的教育和管理,最好是送入特殊教育機構進行教育和矯正。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三水三心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精神有問題,學校不能拒受,我前年初三遇到一個精神有問題學生,每天提心吊膽,小心翼翼!


第一,上一屆初三,我班上有一個女生就有精神分裂症,但是我運氣還算好,她成績還不錯,而且病情一直沒有發作,但其實我心裡面有一根緊繃的弦,整天提心吊膽,害怕出現問題。

在報名的時候,家長直接給學校說了,孩子有精神分裂症史,而且出示了相關的醫學證明,治好了,一直沒再犯,但是不排除再犯的可能。

同學和老師都知道,大家都心照不宣,對他在各個方面相對來說比較照顧,而且他本人也算聽話遵守紀律,只是和同學喜歡討論問題。

後來初三畢業還考上了重點高升,而且進了優班。我算是非常慶幸,終於把她送進高中了。

第二,這樣學生一般家長要和學校簽訂一定的安全協議,和家長保持密切的聯繫,瞭解孩子的過往。注意對孩子的教育的方式方法:儘量實行和風細雨時的溫柔的教育。

第三,這樣的學生必須告知所有的科任教師,告訴所有的班幹部,對這樣的學生出現的各種各樣的問題,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課任教師各種作業教學的問題,要求儘量簡單一點,不要刺激她;同時也告知班上所有的學生,注意和她的交往方式:友好相處。不要議論她,不要激怒他,刺激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後果。


教師資格證持有者


如果是學區內的,學校要無條件接收。這是國家規定。

我班上就有一位特殊學生,行為異常。本來要去特殊學校的,但家長覺得在正常學校裡對孩子的恢復有幫助,所以送到我們學校了。也是我們學校多年來第一位特殊學生。他是無法跟上正常孩子的速度的,雖然他比其他人大兩歲。上課經常突然又哭又笑,跟他說話他是不會理人的;又或者跑出教室,我要滿校園找他,特別累人,他這樣也影響到老師和其他同學。我曾經和家長溝通過,但家長直接拿國家規定出來說話,沒辦法,政策的規定,你無法拒收。

如果老師實在管不了,可以要求家長陪讀。但應該沒有老師喜歡教室裡多一位家長一直坐在那裡。



星辰語


首先,我們要明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其次也就是說,義務教育是強制的、適齡兒童必須接受的。如果拒收或者開除學生,那就等於剝奪了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因此不得拒收。

再次,根據該生存在精神不正常的情況,我們要把情況反饋到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開設相應的班或者送專門的特殊教育學校(班),對該少年實施義務教育。




平凡的阿斗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精神不正常,可不可以拒收?我認為學校不可以拒收。

教書多年,遇到了各種各樣不正常的學生,學校都沒有拒收。只能建議去相關的學校,比如專門接收這類學生的啟智學校。

我現在所教的班級,就有一個特殊的學生,智力只有四五歲,腦癱患者。從這個學校一年級讀到六年級了。

上課的時候,他就這樣呆呆地傻傻地望向一邊,一直保持這樣的姿勢。讀六年級了,連名字都不會寫,上課從來不聽,下課也沒有人跟他玩。作為老師,只能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幫幫他,學不了也沒辦法。

學校也建議過他的家長去特殊的學校,但家長說沒那個條件。這個家長也是夠慘的,生了雙胞胎兒子,結果兩個兒子都不正常,兩個都讀六年級,不在同一個班。

還有之前也有幾個類似這樣的學生,比如有自閉症的。上課的時候,時不時發作。沒發作的時候,看起來挺正常的,一發作起來嗷嗷嗷大叫,怪嚇人的。但學校也是不敢拒收的,因為他們也有受教育的權利。

家長為何不送到特殊的學校呢?有幾方面的原因。

1、家長沒有經濟條件

義務教育學校不用收學費,但是特殊的教育學校可是要收費的,每個月還要不少生活費。

2、家長希望自己孩子可以學好

特殊學校的孩子都多少有身體心理問題的,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都是正常的孩子。很多家長也有這方面的私心,覺得放在正常的學校,自己的孩子也會變得正常一點。

3、家長愛面子

還有一部分家長是愛面子的,覺得自己的孩子被送到特殊學校,很不好意思,很沒有面子。

總之,不管家長是怎麼想的,學校都不能因為這方面的原因而拒收他們。

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他們是受法律保護的,有《未成年保護法》等法律的保護。


心辰老師


首先:《義務教育法》規定:適齡兒童必須接受9年義務教育,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拒絕適齡兒童接受9年義務教育,所以學校是不能拒絕的。

其次:雖然有去學校上學的權利,但考慮到學生的特殊情況,作為家長儘量把孩子送到特殊教育學校去,在那裡,教師會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選取不同的教學方法和內容,同時也不會受到其他學生的歧視,孩子會得到更好的發展。

最後:學生精神失常,和正常學校的老師和同學也很難相處,正常的教學方式也很難接受,也不利於學生的病情好轉。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去特殊學校,一邊上學,一邊治療。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你!



王老師培優課堂


帶兩個班,其中一個班有三個這樣的孩子,三個裡有一個特別乖,不會影響任何人。有一個去年5月發作起來,後面的課根本沒法上,全班遭殃。這種情況國家是不是應該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呢?畢竟老師不是醫生喲,其他同學的課還要不要上了呢


合法的用戶名19\n


從教書育人的角度看不應該排出教育外,否則成為:家庭,社會,和國家的負擔,學校有義務讓他們去讀書,識字學習文化知識,將來可以做力所能及的工作以自保!從仁義道德方面看老師應該給他們一些特別的關照,比如作業建少等等!需要告訴其他的學生和家長,尊重他們的人格尊嚴,不要去欺負他人,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


新鮮陽光793


義務教育階段,哪個學校都沒有任何理由拒絕,但是實際情況很多學校會以一些合適的理由讓家長給孩子選擇一個合適的地方,比如某些學校可能會以學校裡可能照顧不周到,其他正常的孩子有可能會歧視(欺負、孤立、排斥等等)孩子,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各種方式,可能會推薦家長把孩子送去一些特殊教育學校,如果孩子的症狀非常特殊,還是不建議送去普通學校,最好是找個有利於孩子成長的環境。


有氣質的小混混


不可以的。

我老婆的班級裡就有一個孩子,智商只有三歲孩子那麼大,上課坐不住,學習成績什麼的不用想,只要能不妨礙其它同學就萬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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