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唐诗引发的血案:宋之问杀人夺诗?都是唐代选官制度惹的祸

中华诗词文化源远流长,每个朝代都有优美诗句传出,而唐代更是诗文化的巅峰时期,佳作频出,有许多诗词我们未必能记得全文,但说起其中某几句,却往往非常熟悉。

比如这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将时光荏苒、物是人非的悲凄描绘得恰到好处,令人感触良深。

也正因为这句诗写得太好了,还惹来一桩骇人听闻的血案。

一首唐诗引发的血案:宋之问杀人夺诗?都是唐代选官制度惹的祸


01 宋之问杀人夺诗是真的吗?

我们如果查阅《全唐诗》,会发现“年年岁岁”这两句出自唐代刘希夷的《代悲白头吟》,但与此同时,这首诗也归于宋之问的名下。也就是说,连《全唐诗》都拿不准,这首《代悲白头吟》的版权到底属于谁,因此只能和稀泥,含糊了事。

为何会如此呢?

从一些文人笔记中, 我们可以初窥端倪。

原来,这首《代悲白头吟》竟与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相关:宋之问为夺此诗,杀害了自己的外甥刘希夷。

唐代刘肃的《大唐新语》中提到,刘希夷写下两个版本的《白头翁咏》后,不到一周,便被奸人所害,据说这奸人正是宋之问。

《大唐新语》:“刘希夷,一名挺之,汝州人。少有文华,好为宫体,词旨悲苦,不为所重。善掐琵琶。尝为《白头翁咏》曰:‘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既而自悔曰:‘我此诗似谶,与石崇“白首同所归”何异也?’乃更作一句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既而叹曰:‘此句复似向谶矣,然死生有命,岂复由此!’乃两存之。诗成未周,为奸所杀。或云宋之问害之。”

唐代韦绚在《刘宾客嘉话录》中,则说得更详细,直接点名宋之问,用土袋压杀外甥刘希夷,杀人夺诗,所以后来自己也死于非命。

《刘宾客嘉话录》:“刘希夷曰:‘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其舅宋之问苦爱此两句,恳乞,许而不与。之问怒,以土袋压杀之。宋生不得其死,天报之也。”

后来的《唐才子传》等书,也基本引用以上说法,认为宋之问杀人夺诗,但《新唐书》、《旧唐书》中则均未提及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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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后世学者也从多角度考究,有人认为刘肃、韦绚等与宋之问时代接近,所说很可能是真实,或是当时坊间流传甚广的说法。

但也有人认为,宋之问、刘希夷都不是无名之辈,如果真是甥舅关系、又是杀人案件,刑事档案中不可能毫无记载;另外,从《新唐书》对宋之问的生平记载来看,他比刘希夷小了近20岁,刘希夷死时30岁,因此宋之问不可能在10岁时“杀人夺诗”。

然而,还有学者考证,《新唐书》对宋之问年龄的记载有误,他只比刘希夷小5岁,完全可以在25岁时犯下大案。

几种说法都有史料印证,但也多为暇疵证据,难以自圆其说。

因此,宋之问杀人夺诗的传闻是有的,但是否历史真实,就难以下定论。

不过,无论哪种结论,都说明一个问题:唐代官员对诗赋极其重视,甚至到了走火入魔、敢杀人的地步。

这种矫枉过正、近乎疯魔的文化趋势,原因就在于唐代的官员选拔制度。

简单说:这是“以诗取士”惹的祸。

一首唐诗引发的血案:宋之问杀人夺诗?都是唐代选官制度惹的祸


02 科举考试要作诗

唐代科举考试成为当官的重要途径之一,唐初主要偏重对儒学的考察,明经科居于三科之首,主要内容就是经学策论。

什么是经学?简单说,就是对儒家经典的理解,并能结合时政,给出独特性见解,有点类似现在的政治学,是意识形态的考试。

而唐初占据意识形态优势的,是以李唐世族为代表的关陇集团,也就是北方文化。而当时的汉文化正统传承却在南方,除了经典解读,还有诗赋文学,文风与北方迥异。

武则天执政时期,为压制关陇势力,弱化科举考试中经学比重,提高诗赋地位。

陈寅恪《唐代政汉史述论稿》中提到:“进士科主文词,高宗、武后以后之新学也。”

《新唐书•选举志》中记载:“永隆元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进言:明经多少抄义条,进士惟诵旧策,皆亡实才,而有司以人数充第。乃诏:自今明经试帖粗十得六以上,进士试杂文二篇,通文律者,然后试策。”

刘思立认为,明经科考试,很多人照抄义条;进士科考试,考生们则背诵旧策范文,都考不出真材实学,因此要加试基础,顺利通过的,才进一步进行策论考试。进士科加试的杂文二篇,即一诗一赋。

这一建议被高宗采纳,并颁布《条流明经进士诏》。

一首唐诗引发的血案:宋之问杀人夺诗?都是唐代选官制度惹的祸


到唐玄宗时期,诗赋取士的制度更加成熟,进一步影响到其他科举科目。

《旧唐书•玄宗本纪》记载:“(天宝13年3月)上御勤政楼试四科制举人,策外加诗赋各一首。制举加诗赋,自此始也。”

由此看来,从永隆二年开始,唐代科举考试便通过加试诗赋的方式,选拔人才,到天宝年间,这种以诗取士的制度更加成熟,已经成为定式。

唐代诗歌鼎盛,也正是高宗、武则天到玄宗这段时间,由此可推测,唐诗的繁荣与官府考试制度的改革,不无关联。

我们翻阅史料不难发现,唐代许多名臣也都是写诗高手,比如玄宗时的名相张九龄,又如唐初的王勃、杜审言(杜甫祖父)等,均是进士及第做官,一手好诗恐怕加分不少,贺知章更是武则天时期的状元,诗文也极受赏识。

在这样的官方导向下,难怪李白、杜甫等人,都将诗文作为敲门砖,试图借此“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一首唐诗引发的血案:宋之问杀人夺诗?都是唐代选官制度惹的祸


03 官员选拔也要作诗

除了科举考试,需要官场新手们勤练诗文,做到命题作文、例无虚发,对于已经做官的臣僚们而言,作诗同样是一项不可或缺的职场技能。

一位进士出身的官员,授予官职后,从此便高枕无忧,不必再担心考试了吗?

并非如此。

唐代的吏部,选官考试中仍然有诗赋选项,即是说,即使走上仕途,作诗技能仍然不能丢,需要长随吾身。

《旧唐书•职官志》中记载:“每经三考转选,量其才能而进之,不则从旧任。 小铨,旧委郎中专知。开元二十五年,又敕铨试讫留放,皆尚书侍郎定之也。”

即是说,各部门官员,任期满后,如果想晋升或是调动,是要参加诠试,否则只能留放旧任。

当然,唐代并非所有官员都需参加铨试,而是未有出身人和六品以下旨授的前资官,至于三品以上册授官、五品以上制授官和六品以下的敕授官则不在此范围。

即绝大部分六品及以下官员,都要参加诠试,各司员外郎、拾遗、补阙、御史及翰林院、集贤院学士等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除外官员,基本都是摇笔杆子的“文秘”,一则有真才实学不怕考试,二则岗位特殊,要调动晋升都须上级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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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试与科举考试虽有诸多不同,但诗赋仍然被纳入其中,作为一项重要的考试内容,非常讲究文辞华丽。

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中便提到:“吏部所试四者之中,则判为尤切,盖临政治民,此为第一义,必通晓事情,谙练法律,明辨是非,发摘隐伏,皆可以此觇之。今主司之命题则取诸僻书曲学,故以所不知而出其所不备。选人之试判则备为骈四俪六,引援必故事,而组织皆浮词,然则所得者不可学问精通、文章美丽之士耳。盖虽名之曰判,而与礼部诗赋杂文无以异,殊不切于从政,而吏部所试为赘疣矣。”

对这种将诗赋加入诠试(试判)中的作法,马端临虽然持反对态度,认为只是文章美丽,但对从政治民并无益处。

不过,尽管后世之人看出唐代官场公文骈俪化的弊端,却也不得不承认,当时的风格便是如此。

南宋洪迈《容斋随笔》中也提到:“(唐)判语必骈俪,今所传《龙筋凤髓判》及《白乐天集•甲乙判》是也……宰臣每启拟一事,亦必偶数十语。”

宰臣写奏折,都要思考对偶问题,由此可知,诗文不过关,在唐代做官是难于登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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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陪皇帝饮宴还要作诗

对唐代官员而言,诗是敲门砖,也是升迁梯,如果有幸成为皇帝近臣,对不起,你更得会作诗。

李白没有经过科举考试,但他诗做得好,受人推荐,很快在唐玄宗面前露脸,获得官职。他临场发挥写下的《清平调》三首,使得他名动长安,一时炙手可热。

而这三首诗,便是宫廷饮宴时的作品。

如果翻开《全唐诗》,我们会发现,里面有大量的应制诗,也就是皇帝命题、大臣们奉诏而作,质量未必很高,但作诗的人水平却不能低,需要有急才。

前面提到的“杀人夺诗”案主角宋之问,便是一位应制诗高手。

《旧唐书》中便记载了一段

宋之问作应制诗的故事

宋之问在武则天手下做官时,曾跟随武后游洛南龙门,武后让随从们即兴作诗,左史东方蚪先作好一首,武后赐给他锦袍。片刻后,宋之问也写好了,献给武后观看,武后发现这首诗更好,赞叹之下,竟然收回赐给东方蚪的锦袍,转赐给宋之问。

如此看来,宋之问不仅是写诗高手,也是抢东西的好手,对这种“劫胡”行为习以为常。

一首唐诗引发的血案:宋之问杀人夺诗?都是唐代选官制度惹的祸


小结:

唐代诗歌鼎盛,与当时朝廷科举取士的文化导向紧密相关,为了进士及第,学子们无不认真研习名人诗歌作品,提高写作水平,但也有少数人走入邪道,甚至出现了直接售卖优秀作品、将他人诗作据为己有的事情。

宋代计有功《唐诗纪事校笺》中记载:“(李)播以郎中典蕲州,有李生携诗谒之。播曰:‘此吾未第时行卷也。’李曰:‘顷于京师书肆百钱得此,游江淮间二十余年矣。欲幸见惠。’”

这种拿着抄袭诗作登门拜访、却撞上原作者的故事,大概也只有古人才能如此平和应对。

在唐代整体重视诗作的氛围之下,无论是李生买诗,还是宋之问夺诗,说到底,都不过是追名逐利之举。

唐诗因之而兴盛,同样因之而败落,当功利完全注入文学血脉之后,又还能剩下多少佳作呢?

文学一事,终究要存乎本心,才得意趣。

作诗可以功利,但不可只有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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