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生怨恨 江西臨川男子“賣口罩”詐騙他人35100元

近日,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出售口罩為名詐騙他人錢財的案件適用速裁程序開庭並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堯某犯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人民幣。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堯某因兒子生病想找廣州名醫問診,在網上認識被害人鄧某。鄧某提出聯繫名醫需要8000元的掛號費,被告人堯某認為對方要價過高,而心生怨恨。

今年1月25日,被告人堯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鄧某需要購買大量口罩,便假裝自己有口罩可以出賣,通過曬圖、發視頻等方式騙取了鄧某的信任。

經過微信溝通,被害人鄧某連續向被告人堯某購買口罩四次,並通過微信和支付寶付款13筆,合計支付口罩款35100元。

期間,被告人堯某從超市購買少許口罩,洋裝向被害人鄧某發貨三次,並將快遞單號拍圖微信發給鄧某。其中,第一次寄出三盒口罩,第二、第三次每次寄出一隻口罩。

等快遞包裹快到鄧某提供的收貨地點時,被告人堯某均電話聯繫快遞公司撤回。鄧某催問發貨情況時,被告人堯某以廠家方面問題為由搪塞。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堯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事實真相,詐騙被害人鄧某35100元,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檢察機關的指控成立。因被告人堯某自願認罪認罰,且具有自首、積極退贓、取得被害人諒解情節,依法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元春華 許卿卿 江聰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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