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生怨恨 江西临川男子“卖口罩”诈骗他人35100元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出售口罩为名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尧某犯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尧某因儿子生病想找广州名医问诊,在网上认识被害人邓某。邓某提出联系名医需要8000元的挂号费,被告人尧某认为对方要价过高,而心生怨恨。

今年1月25日,被告人尧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邓某需要购买大量口罩,便假装自己有口罩可以出卖,通过晒图、发视频等方式骗取了邓某的信任。

经过微信沟通,被害人邓某连续向被告人尧某购买口罩四次,并通过微信和支付宝付款13笔,合计支付口罩款35100元。

期间,被告人尧某从超市购买少许口罩,洋装向被害人邓某发货三次,并将快递单号拍图微信发给邓某。其中,第一次寄出三盒口罩,第二、第三次每次寄出一只口罩。

等快递包裹快到邓某提供的收货地点时,被告人尧某均电话联系快递公司撤回。邓某催问发货情况时,被告人尧某以厂家方面问题为由搪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诈骗被害人邓某35100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的指控成立。因被告人尧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情节,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元春华 许卿卿 江聪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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