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10年“奔富”終獲初審公告,未註冊商標維權仍獲賠100萬!

近日,高沃小知從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一起關於“奔富”商標權的侵權糾紛案件歷經多年,南京中院最終判決侵權方停止侵權並賠償

100萬元


背景介紹——“奔富”商標一波三折

“奔富”中文商標的註冊可謂是一波三折。據悉,富邑集團的Penfolds葡萄酒早在1995年就進入中國市場。根據Penfolds的發音和“奔向富強”的寓意,富邑集團將“奔富”作為Penfolds對應中文名稱一直沿用至今。在葡萄酒商品上,“奔富”與“Penfolds”也逐漸形成了唯一對應的關係。

但也正是由於“奔富”商標積累了巨大的商業價值,導致了他人的惡意搶注。

2011年,富邑集團子公司南社布蘭茲有限公司在中國大陸註冊“Penfolds”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葡萄酒。同年,該公司在33類商品上申請註冊“奔富”商標,因與之前他人註冊的商標近似被駁回2013年複審再被駁回。因不服原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複審決定,南社布蘭茲有限公司先後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均被駁回

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撤銷了上述法院判決和決定。


上述“奔富”商標申請過程中的搶注人就有某釀酒公司,也是本案的被告之一。

被告某釀酒公司多次向商標局申請註冊“PENFOILLS”“PENFUNILS”等與“Penfolds”近似的英文商標,同時還從其他搶注人處受讓了“奔富尼澳”中文註冊商標,並將“奔富”“奔富尼澳”“Penfunils”等標識大量地使用在其生產的葡萄酒商品上,由被告某貿易公司進行銷售。

歷經10年“奔富”終獲初審公告,未註冊商標維權仍獲賠100萬!

經原告申請,“奔富尼澳”商標被商評委宣告無效(無效宣告文書關注本公號“北京高沃知識產權”回覆“奔富尼澳”即可查看),“PENFOILLS”“PENFUNILS”的商標註冊申請亦被商標局駁回。原告認為上述行為侵害了其商標權,提起訴訟要求某釀酒公司、某貿易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其經濟損失。

歷經10年“奔富”終獲初審公告,未註冊商標維權仍獲賠100萬!

(訴訟期間,國家商標局已對原告申請註冊的“奔富”商標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法院判決——“奔富”為未註冊馳名商標

南京中院經審理認為,商標法對於馳名商標的保護並不限於註冊商標,未註冊馳名商標承載著相關商品或服務良好的市場知名度和消費者美譽度,也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本案中,原告享有的“Penfolds”註冊商標和“奔富”商標形成了穩定的對應關係,在國內葡萄酒消費群體中,“奔富”商標已經具有了區別商品來源的作用。綜合考慮,應當認定“奔富”為未註冊馳名商標。被告某釀酒公司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申請註冊了多件與原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攀附他人品牌商譽的主觀故意明顯,被訴侵權葡萄酒商品上使用的“奔富”標識與未註冊馳名商標“奔富”構成相同,使用的“Penfunils”標識與原告享有的“Penfolds”註冊商標構成近似,(被告)屬於商標侵權行為。

法院判決二被告停止侵權,並

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萬元。(一審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通過裁判說理,強調了未註冊馳名商標亦屬於商標權人的民事權利,明確了侵害未註冊馳名商標造成權利人損害的,侵權人不僅應停止侵權,還應承擔賠償責任。確立了未註冊馳名商標損害賠償規則,充分體現了《商標法》的立法宗旨,以及法院堅決遏制商標侵權、商標搶注等違法行為的決心。對今後類案處理具有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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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部分信息來自南京中院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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