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直擊——價值469萬餘元財產,4小時交付申請執行人

3月24日,略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4名執行法官和法警前往吳家營村現場執行。4小時現場工作後,包括房屋建築、機器設備等共計價值469萬餘元的財產,當場清點並順利交付申請執行人。

現場直擊——價值469萬餘元財產,4小時交付申請執行人

執行局長現場宣讀相關法律文書

據瞭解,梁某某申請執行向某、楊某、略陽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合同一案,在執行過程中,略陽法院依法拍賣被執行人略陽某商貿有限公司所有的位於略陽縣興州街道吳家營村的房屋建築、機器設備及土地使用權。經兩次司法拍賣及變賣都因無人競買而流拍。

申請執行人梁某某自願以流拍價4697460元接受該房屋建築、機器設備及土地使用權抵償債務。

現場直擊——價值469萬餘元財產,4小時交付申請執行人

3月24日,略陽法院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公告,被執行人同意現場清點、交付相關資產。

為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早上8點30分,執行局長邢剛親自帶領執行實施組法官、法警到達現場,他們有序分工、分頭行動,依次對房屋建築3133.66平方米(包括綜合樓、操作間、廚房、倉庫等),土地使用權面積2000平方米,食品、藥品加工類機器設備44件,逐一清點核對、登記後向申請執行人交付。 

現場直擊——價值469萬餘元財產,4小時交付申請執行人

現場直擊——價值469萬餘元財產,4小時交付申請執行人

現場直擊——價值469萬餘元財產,4小時交付申請執行人

現場核對並交付相關財物

經過4小時緊張的現場工作,該批資產已全部交付申請執行人。(略陽法院 何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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