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7年,醫學界發生了一件大事。
這一年,音樂家貝多芬和科學家亞歷山德羅·伏特(他的名字成為電壓的單位)剛剛去世。
這一年,我國還在道光年間,林則徐還是陝西按察使,離鴉片戰爭爆發還有13年。
這一年是腎臟病學的開端之年,腎臟病學的開山祖師布賴特出版了《病案報告》,以病理解剖為手段,首次向所有人證實了慢性腎臟病的存在。
從此,病理檢查成為了慢性腎臟病診斷的權威,並在隨後取得了長足進步。
病理檢查的作用
時至今日,腎穿刺活檢術愈加成熟,病理研究也愈加深入。我們瞭解了微小病變腎病、膜性腎病、局灶節段性腎小球硬化等多種原發性腎病的病理,並將病理成果應用於臨床,提出了每種病理的治療方案。
同時,病理檢查還可以診斷出紫癜性腎病、狼瘡性腎病、糖尿病腎病等繼發性腎病。
每當腎病患者的臨床表現沒有明顯的特點,難以確定病理的時候,人們總是習慣性地尋求腎穿刺,期待它的一錘定音。
哪些腎病患者必須做腎穿刺?
①蛋白尿長期無法緩解者
即:考慮檢查過尿蛋白組分、抗磷脂酶A2受體抗體、淋巴細胞亞群、補體系列等腎病專業檢驗項目後仍無法確定病理,並且經過RAAS阻滯劑、中醫藥以及對症支持治療3-4個月後蛋白尿仍未緩解的患者。
這部分患者需要更精準的免疫治療以控制病情,此時需要行腎穿刺檢查,以便進一步明確治療方案。
②發生不明原因的急性進展
急性進展的原因有高血壓、感染、腎灌注不足、接觸腎毒性物質等等。如果不是這些因素,可能是腎臟疾病本身的原因,需要行腎穿刺明確進展原因,以便阻止病情進展。
哪些腎病患者不能做腎穿刺?
腎穿刺活檢畢竟是一種創傷性檢查,有13個禁忌症不宜做腎穿刺。
以下5種患者是絕對禁忌症,不能做腎穿刺,產生不良後果的風險很大。
絕對禁忌證:
①明顯出血傾向;
②重度高血壓;
③精神病或不配合操作者;
④孤立腎;
⑤小腎;
另外還有8種患者是相對禁忌症,由於存在風險、檢驗意義不大等原因,也不建議做腎穿刺:
相對禁忌證:
①活動性腎盂腎炎、腎結核、腎盂積水或積膿,腎膿腫或腎周圍膿腫;
②腎腫瘤或腎動脈瘤;
③多囊腎或腎臟大囊腫;
④腎臟位置過高(深吸氣腎下極也不達十二肋下)或遊走腎;
⑤慢性腎功能衰竭;
⑥過度肥胖;
⑦重度腹水;
⑧心功能衰竭、嚴重貧血、低血容量、妊娠或年邁者。
還有一部分患者,是在“必須做”和“不能做”的中間地帶。這部分患者要不要做腎穿刺?總體原則是:儘可能地尋求更加全面的血液和尿液檢查,以更低的費用、更小的創傷來進行診斷。這很考驗醫院檢驗科和腎內科的水平,要根據每位患者的不同病情來個體化對待。
閱讀更多 健康新陣地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