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简史(二十)邵雍

本文由《胡适的北大哲学课》读书笔记整理而来。

中国哲学简史(二十)邵雍

邵雍,字尧夫,范阳人,公元1011-1077年。曾在李之才那里学习天象,后游历四方,看破红尘当了道士。著有《皇极经世》六十二卷,《伊川击壤集》二十卷。

邵雍一生致力于道家的自然主义,又学习了先天象数之学。当时的洛阳学派中,司马光两个方面都学过,程氏兄弟只是欣赏他的自然主义哲学,而不接受象数之学。他的自然主义,以“变化”为中心,程颖说是:“观天地之运化,阴阳之消长,以达乎万物之变”。

中国哲学简史(二十)邵雍

一、变化

1、天道有消长,地道有险夷,人道有兴废,物道有盛衰。这是关于万物变化总观念。

2、天道生于动,地道生于静。一动一静而天地之道尽异。万物变化都在天地动静之道中。

3、今天的山,是昔日的原。今天的原,是昔日的川。这是观自然地理地貌之变化。

中国哲学简史(二十)邵雍

二、观物

1、人灵于万物,在于眼耳口鼻可以感知万物。可以观物。

2、人是物之至,圣人是人之至。圣人可以以一心观万心,一身观万身,一世观万世。换言之,圣人可以总结出万事万物的普遍的、必然的规律来。圣人可以用心体察天意、用口给天代言,用手为天工,用身为天事。换言之,圣人可以把自己融于天道之中,心口手身都符合天道自然。

中国哲学简史(二十)邵雍

3、观物,不是用眼睛去看,而是用心去体察。并不是用心去看物,而是用心去看理。人之所以可以认识到理,是因为“反观”,反观不是以我观物,而是以物观物。以眼观物,这是经验主义。以心观物,这是主观主义。这两种方式,都达不到“理学”要义。

4、理,物之理也。天赋予我的,这是命。命之在我,是性。性之在物,是理。用我观物,这是情。用物观物,这是性。性公而明,情偏而暗。换言之,用客观的事物来检验客观存在,得到的知识也是客观的。如果用自己主观的意识来判断客观的事物,得到的知识是个人的意见,而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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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旁观者的人生观,因为过于强调观物要做到“无我”,形成一种旁观者的人生观。这是邵雍当道士的思想依据。让掌握“理”的人,脱离了实践,只看不干。名之为“无为”。

6、不可强通原则。邵雍说,以物观物,不通的话,不能强通。没关联的不能强关联。这么干的话,就会失去真理的客观性,而形成“人术”,形成主观的意见。他自己在写《皇极经世》的时候,正是违反了这个原则。导致象数之学,成了人术。失去了科学性。

邵雍说:人生有五大乐,一生中国,二为男子,三为士人,四见太平,五闻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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