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扣34名工人工資還訛詐甲方 被判五年六個月

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27日訊 近日,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公開宣判一起詐騙案件,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0元。

2016年11月份,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某電力公司升高改造工程項目,並安排王某負責實施部分標段。王某又將該工程承包給張某等人,雙方口頭約定工程款按照承包工程量結算。張某自行召集64名工人,於12月24日完成所承包路段工程。12月26日,王某向張某結清該項目全部工程款28萬餘元。

張某在施工過程中,因工人受傷、設備不全、管理問題等原因造成工程進度較慢。張某所帶工人共64名,工人工資按天結算超出預算,承包該工程出現虧損。張某不願自己承擔損失,便想到把損失轉嫁給公司,在給工人結算工資時隱瞞王某已按照工程量結清工程款的真相,對工人聲稱公司只結算30人工資款項,他也只給30名工人支付工資,另外34人工資沒有支付。

張某帶領未拿到工資的34名工人找公司索要工資,公司不予認可。於是,張某帶領34名工人先去派出所報案,又去勞動局、信訪局討說法,虛構公司未支付農民工工資的事實,控告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並且利用虛報工人工作時間等手段,導致負責該工程項目公司又支付給張某等人工資、房租共計22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鑑於被告人張某的行為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農民工,一支龐大的勞動大軍,在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建設進程中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同時也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討要工資成為農民工的一大難題。為扭轉這種社會亂象,國家出臺一系列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政策措施,農民工合法權益得到充分有力的維護。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卻對國家政策動起歪腦筋,利用“農民工”身份實施詐騙行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本案中,張某因涉嫌詐騙被公安局刑事拘留,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聰明反被聰明誤,一時貪念,鑄成大錯,觸犯法律,終究會為自己的錯誤付出沉重代價。

閃電新聞記者 馮尚尚 通訊員 王希玉 李明玉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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