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情非正常商标申请有多少?累计管控1580多件,驳回328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抢注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疫情相关商标的新闻刷爆网络。媒体广泛关注,群众愤慨不已。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果断出击,坚决严厉打击涉及疫情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目前,在管控的累计1580余件涉疫情商标申请中,已依法驳回328件,准予申请人主动撤回866件,并将持续发力,对其余390余件商标申请依法依规从严审查。


下面我们按时间来梳理一下严厉打击涉及疫情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的各种举措——


2月7日,商标局制定《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对与疫情相关的、易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


涉疫情非正常商标申请有多少?累计管控1580多件,驳回328件!

2月27日,商标局明确将依法驳回李文亮商标注册申请,并首次公布对火神山、雷神山等1000余件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


涉疫情非正常商标申请有多少?累计管控1580多件,驳回328件!


3月4日和3月5日,商标局连续发布两批对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的通告,及时公布驳回商标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涉疫情非正常商标申请有多少?累计管控1580多件,驳回328件!

涉疫情非正常商标申请有多少?累计管控1580多件,驳回328件!


3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


依法驳回328件


在已驳回的328件商标中,商标审查机关综合运用《商标法》多个条款,主要包括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八)项。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例如,对李文亮、火神山等商标注册申请,主要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予以驳回。


对冠状克星、新冠消毒等在5类药品、44类医疗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予以驳回。


准予申请人主动撤回866件


综合运用管控排查、快速审查、发布通告、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联合惩戒等措施,对非正常申请行为形成了强大的社会震慑力。


当事人主动撤回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共有866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对于上述已经驳回和准予撤回的管控商标注册申请,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商标网进行公开查询。


依法处置390余件待审申请


目前,仍有390余件管控商标申请尚未进入法定审查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一旦达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间,将严格依法作出驳回、准予撤回、不予受理等审查决定。


同时,各地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也及时采取了行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更是开出10万元顶格处罚的罚单。


广州、温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对涉嫌抢注涉疫情商标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予以立案调查。


此外,广东深圳、浙江宁波、江西南昌、山西晋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对抢注涉疫情商标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进行约谈。


涉疫情非正常商标申请有多少?累计管控1580多件,驳回328件!


总之一句话:涉疫情商标大家要远离!

来源/编辑:北京高沃知识产权(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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