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情非正常商標申請有多少?累計管控1580多件,駁回328件!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搶注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疫情相關商標的新聞刷爆網絡。媒體廣泛關注,群眾憤慨不已。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果斷出擊,堅決嚴厲打擊涉及疫情非正常商標註冊申請。


國家知識產權局信息,目前,在管控的累計1580餘件涉疫情商標申請中,已依法駁回328件,准予申請人主動撤回866件,並將持續發力,對其餘390餘件商標申請依法依規從嚴審查。


下面我們按時間來梳理一下嚴厲打擊涉及疫情非正常商標註冊申請的各種舉措——


2月7日,商標局制定《疫情防控相關商標審查指導意見》,對與疫情相關的、易產生不良影響的商標註冊申請實施管控。


涉疫情非正常商標申請有多少?累計管控1580多件,駁回328件!

2月27日,商標局明確將依法駁回李文亮商標註冊申請,並首次公佈對火神山、雷神山等1000餘件與疫情相關的商標註冊申請實施管控。


涉疫情非正常商標申請有多少?累計管控1580多件,駁回328件!


3月4日和3月5日,商標局連續發佈兩批對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商標註冊申請駁回的通告,及時公佈駁回商標基本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涉疫情非正常商標申請有多少?累計管控1580多件,駁回32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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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官方網站發佈《關於嚴厲打擊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行為的通知》。


依法駁回328件


在已駁回的328件商標中,商標審查機關綜合運用《商標法》多個條款,主要包括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和第(八)項。


第十條 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七)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


例如,對李文亮、火神山等商標註冊申請,主要適用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予以駁回。


對冠狀剋星、新冠消毒等在5類藥品、44類醫療服務上的商標註冊申請,適用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予以駁回。


准予申請人主動撤回866件


綜合運用管控排查、快速審查、發佈通告、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和聯合懲戒等措施,對非正常申請行為形成了強大的社會震懾力。


當事人主動撤回與疫情相關的商標註冊申請共有866件,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對於上述已經駁回和准予撤回的管控商標註冊申請,相關信息可通過中國商標網進行公開查詢。


依法處置390餘件待審申請


目前,仍有390餘件管控商標申請尚未進入法定審查程序。國家知識產權局表示,一旦達到《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法定時間,將嚴格依法作出駁回、准予撤回、不予受理等審查決定。


同時,各地市場監管(知識產權部門)也及時採取了行動,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更是開出10萬元頂格處罰的罰單。


廣州、溫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也對涉嫌搶注涉疫情商標的申請人及代理機構予以立案調查。


此外,廣東深圳、浙江寧波、江西南昌、山西晉城等地市場監管部門也對搶注涉疫情商標的申請人及代理機構進行約談。


涉疫情非正常商標申請有多少?累計管控1580多件,駁回328件!


總之一句話:涉疫情商標大家要遠離!

來源/編輯:北京高沃知識產權(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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