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解決糾紛:思隴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


一次性解決糾紛:思隴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


一次性解決糾紛:思隴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


3月27日,在賓陽縣法院思隴法庭法官傾力調解下,成功調解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

2018年7月份,原告黃某良受僱於黃某華負責清山工作,在清山伐木期間不小心被滾下來的橫木砸到,致使黃某良左臂膀骨折,經鑑定造成十級傷殘。

黃某良受傷後到當地思隴衛生院、賓陽婦幼保健院及南寧瑞康醫院進行了治療,隨後要求被告黃某華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共計3萬元並起訴至法院。

思隴法庭受理此案後,承辦法官經開庭瞭解,原被告系親戚關係,被告黃某華承認原告在施工過程中受傷的事實,並對其傷情沒有異議,但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為此雙方多次發生激烈爭吵,一直僵持著緊張關係,互不相讓。

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是多年的親戚鄰里關係,抬頭不見低頭見,為避免日後再有糾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期間,承辦法官多次電話對雙方當事人“背對背”調解,從情、理、法多方面對雙方當事人進行疏導勸說,原被告雙方終於緩和氣氛,願意面對面坐下來調解。

在承辦法官主持調解之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次性和解協議,被告黃某華當庭賠償原告黃某良1.3萬元,這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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