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人必看!2020清明祭祀,建水有新规!

建水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2020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防止因公众聚集进行清明祭祀活动引发新的疫情和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清明节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建水县2020年清明祭祀活动服务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暂停群体性祭扫。建水县殡仪馆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葬等易形成人员聚集的群体性活动,暂停殡仪馆开放日活动;县骨灰公墓管理部限制性提供相关殡葬服务。

(二)加强祭扫服务管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建水县公墓每日祭扫人数严格控制在2500人次以内,按照错峰错时、减少祭扫人员、减少祭扫区域停留时间等要求,每个墓穴每天入园祭扫人员不得超过5人;对新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逝者亲属采取10人以下的限制措施。县骨灰公墓管理部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主动公开公示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服务规范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信息。

(三)规范祭扫流程。建水县公墓设置2个入口1个出口,老公墓设置1个入口1个出口。入口处对祭扫人员进行身份登记核验和体温监测,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扫码进入祭扫,发现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墓区祭扫。

二、清明节祭扫要求

进出公墓区域内的祭祀群众,应主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每户祭祀家庭成员不得超过5人。

(二)祭祀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以备查验。

(三)出入墓区人员,应当佩戴口罩、保持距离,配合体温检测、扫健康码、填写2020年建水县公墓祭扫人员登记表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管理。

(四)祭祀群众应减少在公墓内的停留时间,停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扎堆、不聚集。

(五)提前进行公墓祭扫预约。

服务单位:建水县骨灰公墓管理部

预约电话:0873—7696556

预约时间: 3月27日至4月7日08:00—17:30

(六)倡导广大群众选择非实地祭扫,鼓励通过网络祭扫、远程视频、代理祭扫等方式进行祭扫活动,倡导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进行祭扫“足不出户”。

三、森林防火和祭祀活动管理要求

(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各种野外用火、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等行为。

(二)倡导使用鲜花祭祀,严禁携带香、纸、坟标等纸扎易燃祭品进入坟山墓区。在公墓祭祀的香、纸等祭祀用品应当到指定地点处理。

(三)严禁单位和个人借清明节之机,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林地、耕地,建坟造墓,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在推行火葬区域内严禁制造、销售棺木和纸扎等迷信用品。

(五)严禁在殡仪馆、公墓等祭祀场所进行封建迷信祭祀活动。

四、本通告自2020年3月26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建水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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