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经营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经营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

假冒伪劣口罩经营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近日,牙克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取证,依法对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焦某做出没收全部违法商品和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牙克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的举报线索,在焦某的经营场所内查扣涉嫌假冒伪劣一次性口罩3419只以及“三无”产品75°酒精79瓶。据当事人焦某陈述,其本人是在微信朋友圈上联系到微信昵称叫“金小曼”的人,先后分4次通过快递寄给当事人4000余只一次性口罩以及防尘口罩。


经查,焦某共购进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标识防尘口罩200只,一次性口罩3600只,其中1100只做退货处理;购进标识为“飘安”牌的一次性口罩1200只,购进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的75°酒精15箱共90瓶。依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真伪情况的函》,1200只标识为“飘安”牌的一次性口罩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在案件的查办过程中,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件予以高度关注,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多次提出指导性意见。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全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所销售的口罩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牙克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牙克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微信以及“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鼓励和支持公民个人通过微商这种“低门槛、轻成本、微创业”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创业和致富,但是前提是必须合法守法经营。对于违法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更多的典型案例教育、警醒更多人,引领微商规范经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经营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经营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监审: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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