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假冒伪劣?无明码标价?无照经营?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市场持续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对于少数不法商家趁机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无照经营等违法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全力把好口罩来源关、质量关、价格关,加大巡查、查处力度,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口罩市场价格稳定。

浦城:假冒伪劣?无明码标价?无照经营?查!!!

1月26日,该局根据南平市12315投诉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某私房小烤店进行检查,发现经营者通过微信方式,以每个1元的价格,冒充医用口罩在网上销售无外包装标签标识的一次性无纺布口罩5000个,涉嫌构成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销售“三无”医用口罩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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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2月5日,该局再次接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提供线索,一市民在某药房买了2包飘安口罩,一包20个,一包蓝色、一包粉色,发现是假冒产品。该局接报后,派出执法人员前往调查。目前,该局已立案调查,不日将公布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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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该局执法人员每天都到辖区口罩经营企业巡查,重点检查购进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是三无产品,确保投放的口罩质量合格且符合群众防护需求。同时要求企业销售口罩要明码标价,严禁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该局执法人员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全县62家药店销售口罩,单价较高的是KN95口罩和韩国进口KF94口罩,分别售价28元和22元,两种口罩都存有不同程度涨幅。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疫情期间,不同时期口罩的售价标准不同,疫情前后购进的口罩成本不一样,售价自然不一样,需要根据成本鉴定是否涉嫌哄抬物价,而每个地方鉴定哄抬物价的法规也不一样。为便于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口罩市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界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问题的通知(闽价〔2003〕综246号),通知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的具体提价或涨价幅度’,以经营者(含批发或零售不同环节)的商品进货价格为计算基数,销售价格超过进货价格100%(含100%)的,按哄抬价格行为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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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

从疫情开始到现在,我县已有康佰家、扬祖、同仁大药房等企业从外面调进口罩52.5万只,保障了市场供应。截至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4起“三无”产品、1起假冒伪劣、1起无照经营、1起无明码标价、1起无中文标示、1起哄抬物价的口罩案件,货值金额达15.3万余元;已受理口罩举报投诉85起,已处理82起;发放了《价格提醒告诫书》120余份。下一阶段,该局还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管工作力度,为助力打赢新冠肺炎战“疫”而不懈奋斗。

(叶永仕 马啟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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