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消費券:應量力而行,有的放矢,見好就收

發放消費券:應量力而行,有的放矢,見好就收

當下,為了有效應對疫情對消費的影響,各地區各部門相繼出臺了擴大消費的政策措施,其中也包括推出消費券的重大舉措。筆者認為,發放消費券有利於刺激消費,增加需求訂單,推動復工復產,但要區別對待,有的放矢,既促進經濟發展,又兼顧政府財政承受力和產需平衡,把好事做好。

不可否認,疫情使短期有效需求收縮,目前除了信息產業,或以網絡為依託的部分產業之外,各行各業都遭遇了消費“嚴冬”,對相關產業及供應鏈的衝擊已經形成,前兩個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下降20.5%,消費衝擊明顯大於供給衝擊,呈現出線下消費、可選消費和耐用品消費受衝擊較大,部分疫情嚴重省份消費下滑明顯等特點。具體來看,在場景維度上,線上消費貢獻大,線下呈現停滯狀態。因此,隨著國內疫情逐步得到控制,有針對性使用消費券可謂恰逢其時,不失為促進有效需求的良策。

目前,南京、濟南、寧波等地根據自身情況,推出了不同形式的消費券,北京市300餘家企業聯手促消費,將向市民發放1.5億元消費券,河北、四川等地政府也發文鼓勵發放消費券、消費補貼。消費券有利於提振消費者信心,增加民眾購買力與消費慾望,加速經濟復甦,具有很強的緊迫性和現實意義。

當然,擴大消費,是對沖疫情影響的重要著力點。但各地在制定消費券政策過程中,建議應量力而行,靈活多樣,有的放矢,見好就收,兼顧穩增長與保民生。

如果是政府出資,應考慮財政承受能力和政策優先次序,發放對象應針對一定收入水平以下的人群,未必人人均等發放,併合理設定消費券的使用期限和發放時間。在資金來源方面,應調動社會多方面資金參與,保障政策的實施。對消費券應通過設定用途,對特定行業形成拉動。

同時,發放消費券還要防止消費增速逐步趕上、甚至高於工業生產等供給增速而造成通脹壓力。若真如此,就要在全國範圍內及時政策退出。

本報特約評論員: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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