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购房者!交房即发证!江苏全国首推!6月实施!

全国第一个!唯一整省推广!

江苏住宅率先推广“交房即发证”模式!

人才房、农村房等都覆盖!

最早2020年6月,实现常态化运营!


利好购房者!交房即发证!江苏全国首推!6月实施!


对于购房群众,在交接新房钥匙的同时,就能拿到“红本本”。


简直不要太好了!直接避免了很多麻烦!


比如入住多年,却因种种原因拿不到不动产权证书。


从而阻碍落户、子女上学、银行贷款等相关事宜,产生矛盾纠纷的问题!


这不仅实现了业主住权与产权同步,保障了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也真正让群众住得踏实睡得安稳!




3月19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标志着江苏将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的不动产登记模式。


江苏也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


NO.1

何为交(房)地即发证?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局长林颢表示, “交地即发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房即发证”则是指: 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NO.2

何时能实现?


根据《通知》要求,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分为“四步走”:


利好购房者!交房即发证!江苏全国首推!6月实施!


1、2020年4月中旬前,各市、县(市、区)制定“交房(地)即发证”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备案。


2、2020年4月中旬至5月,各市、县(市、区)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3、2020年6月起,各市、县(市、区)全面启动“交房(地)即发证”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


4、2020年12月,各市、县(市、区)对“交房(地)即发证”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省厅对全省各地工作进行评估。


从这张时间推进表来看,最早到今年6月,江苏就能出现交房即发证的例子。


NO.3

买房人应该如何操作?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根据购房人需求,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申请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当事人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办理相应预告登记。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为业主提供服务,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协助收集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等相关材料,并严格执行《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自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3、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单位与审核部门应安排好时间节点,提前介入,及时开展测绘、权属调查、成果审核入库等权籍调查工作。


4、税务部门提供网上核税、缴税功能,在登记前依法完税;暂不具备网上核税缴税条件的,税务部门在交房现场提供纳税服务。


5、具备各项条件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活动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购房人申请,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向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6.鼓励在交房即发证的同时,联动提供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7、其它类型房屋的“交房即发证”服务,可参照上述流程合理设置。


另外,根据《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交房(地)即发证”范围;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外,鼓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联动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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