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安局前,记得找律师“培训”一下!

“律师,这个事情,我要不要说,那个这个事情,要怎么说才好?”

这是我们在接待案件当事人或者在看守所会见中,最容易被问到的问题之一。此时,作为律师的你,该怎么回答呢?如果你不幸成为这样的当事人,你该怎么理解律师的话呢?

其实,摆在律师面前的是一个潜在的风险,在当事人面前,你既要表现的非常专业,知无不言,取得信任,但又要把握好限度,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将自己的职业生命当作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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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案件,辩护人告诉他的当事人,“法官在问你一些难以回答的问题时,你不要乱说,你不懂法律,你可以向法官申请由辩护人代你说。”结果,非常不幸,这句话成为证实他包庇罪的重要证据之一。

2013年,广东律师车某接受凌某某的委托,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李某某的辩护人。结果,这个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却作证证明律师车某让他不要乱说话:“法官在问你一些难以回答的问题时,你不要乱说,你不懂得法律,你可以向法官申请由其代替你说。”

最终,法院结合公安机关的指控,认定凌某某是该故意伤害案的幕后指使人。李某某叫车某某利用律师会见之机让他不要供出砍伤被害人是受到凌某某的指使,使凌某某逃避法律的追究。法院最终判决车某某构成包庇罪。

我并不想评判这位辩护人是否受到朱某的指使,是否受雇于朱某。他作为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这段对话,本身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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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很多案件中,也会明确、多次告知被告人,如果在法庭上,“法官在问你一些难以回答的问题时,你不要乱说,你不懂法律,你可以向法官申请由辩护人代你说。”如果辩护人与被告人之间的这种沟通方式或者说这种辩护策略,都会导致辩护人被质疑存在包庇犯罪嫌疑,必然不妥当。

哪些问题不能说,哪些问题能说,该怎么说?辩护律师在回答时,其实,要区分对象、地点、场合。

第一,在对象上,问这个问题的是当事人、家属、同案人或者证人,你要说的完全不同。比如,面对的是当事人,就尽量以委婉的方式告诉他,给他一个选择题:如果说这个事情,结果大概会如可,如果不说结果又会如何;如果这样说,结果会如何,如果那样说,结果又会如何,让当事人自己做出一个选择。而如果面对的是家属,那就不要给他做选择题了,应该给他们做案例分析题:这个案件的走向大致如何,辩护的点大概会在哪个方向等等。

第二,在地点上,如果是在看守所会见,那么,可以大胆放心地跟当事人说,因为看守所会见是不允许监听的。如果是在其他地点,那就需要慎重,注意是否有被录音的可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很难保证不会被某一个当事人摆一道。所以,最好要注意少说,注意说话分寸。

第三,在场合上,主要是区分谈话对象的人数,如果一对一,那么就可以相对放心,除非被录音,否则回答的尺度可以稍大。如果对方人数比较多,就必须牢记众口铄金的道理了,说话还得注意,不要说过头了。

当然,回过头来,辩护律师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与嫌疑人商量辩护策略是职责所在,因此,教当事人如何正确应对问话也是律师服务的重要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现有法治环境下,与嫌疑人商量辩护策略也是有很大风险的,处理不当,将使律师自己身陷囹圄。

所以,在如何与嫌疑人商量应对问答这个问题上,辩护人还是需要做好风险防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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