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回購註銷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為2016年11月10日,上市日為2016年11月21日,回購價格為16.48元/股,回購註銷股份共計6.3324萬股,佔註銷前總股本比例的0.00595%;本次回購註銷共涉及激勵對象7人。

2、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和註銷登記手續。

3、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股本總額由106,341.3323萬股調整為106,334.9999萬股。

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0月29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對7名已離職激勵對象(王帆等7人)持有的已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6.3324萬股進行回購註銷處理,該事項已提交2019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具體詳見公司於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0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登記手續。現將相關事項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簡述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議案,監事會出具了相關事項的審核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開2016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宜的議案》、《關於核查〈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中涉及的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董事會被授權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並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16年11月9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及授予數量的議案》、《關於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監事會出具了關於公司向調整後股權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確認辦法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

2016年11月18日,公司完成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記事宜,授予日為2016年11月10日,實際授予對象為516人,授予價格為16.48元/股,授予數量為1601.24萬股,上市日期為2016年11月21日。

根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401.087萬股,預留授予部分的激勵對象由2016年9月27日召開的2016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12個月內確定,超過12個月未明確激勵對象的,預留權益失效。截至2017年9月27日,由於公司在預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內沒有滿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條件的潛在激勵對象,因此公司本次授予預留的限制性股票401.087萬股權益失效。

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第一個解鎖期可解鎖的議案》、《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鑑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第一個解鎖期可解鎖條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對512名激勵對象辦理相關解鎖手續,解鎖的比例為其已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合計為478.0824萬股;同意對4名離職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7.632萬股進行回購註銷處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已提交公司2017年11月16日召開的201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017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關於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第一個解鎖期解鎖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為2017年11月21日,解除限售股票的數量為478.0824萬股,符合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512人。

2018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關於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完成的公告》,已完成對4名離職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7.632萬股的回購註銷處理,本次回購價格為16.48元/股,回購註銷股份共計7.632萬股,佔註銷前總股本比例的0.0072%,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股本總額由106,366.4258萬股調整為106,358.7938萬股。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的議案》、《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鑑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第二個解鎖期可解鎖條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對500名激勵對象辦理相關解鎖手續,解鎖的比例為其已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合計為470.5989萬股;同意對12名離職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17.4615萬股進行回購註銷處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已提交公司2019年1月8日召開的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關於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第二個解鎖期解鎖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為2018年11月23日,解除限售股票的數量為470.5989萬股,符合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500人。

2019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關於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完成的公告》,已完成對12名離職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17.4615萬股的回購註銷處理,本次回購價格為16.48元/股,回購註銷股份共計17.4615萬股,佔註銷前總股本比例的0.0164%,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股本總額由106,358.7938萬股調整為106,341.3323萬股。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第三個解鎖期可解鎖的議案》、《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鑑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第三個解鎖期可解鎖條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對493名激勵對象辦理相關解鎖手續,解鎖的比例為其已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的40%,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合計為621.1328萬股;同意對7名離職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6.3324萬股進行回購註銷處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已提交公司2019年11月15日召開的2019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019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關於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第三個解鎖期解鎖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為2019年11月21日,解除限售股票的數量為621.1328萬股,符合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493人。

二、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況說明

1、回購股份的原因

鑑於公司股權激勵對象王帆、宋春豔、楊妙玲、戴旭、王曉飛、郭全、徐遠東7人已離職,根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有關規定,對上述7名離職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6.3324萬股進行回購註銷處理。

2、回購股份的價格及定價依據

根據《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有關規定,激勵對象在勞動合同期內主動提出辭職時,公司有權將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勵對象授予價格和當時市場價的孰低值購回,同時,根據公司與激勵對象簽署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協議書》,本次回購股份註銷價格為16.48元/股,回購資金來源於自有資金。

3、回購註銷數量

王帆、宋春豔、楊妙玲、戴旭、王曉飛、郭全、徐遠東7人作為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6.3324萬股。

本次公司決定回購註銷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分別佔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現有額度的1.0195%和公司當前總股本的0.00595%。

三、本次回購註銷已辦理程序及股本變動情況

2020年1月9日,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20】第ZC10002號)。

本次回購註銷的股票數量為6.3324萬股,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完成回購註銷手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股本結構變動表如下:

四、對公司業績的影響

本次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實質影響,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為股東創造價值。

特此公告。

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