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養情人、充當“保護傘”——欽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支隊長謝顯明被雙開!


包養情人、充當“保護傘”——欽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支隊長謝顯明被雙開!


包養情人、充當“保護傘”——欽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支隊長謝顯明被雙開!

據欽州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欽州市委批准,欽州市紀委監委對欽州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謝顯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謝顯明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指使他人銷燬證據、教唆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和收受禮金禮品;違反群眾紀律,利用職權長期為惡勢力團伙提供保護,編織“保護網”、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安排社會人員看護犯罪嫌疑人;違反生活紀律,長期包養情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公安警察領導幹部的特殊權力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人員和公司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送給的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謝顯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人民警察,喪失黨性原則,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執法犯法,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損害了人民警察形象,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欽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由市紀委監委給予謝顯明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謝顯明簡歷


謝顯明,男,1970年9月生,苗族,廣西資源人,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8.09—1992.07 中南民族大學學生;


1992.07—1995.08 廣西人民警察學校教師;


1995.08—1998.08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科員;


1998.08—2000.04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水東派出所副所長;


2000.04—2003.10 廣西欽州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副主任科員;


2003.10—2004.04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二大隊副主任科員;


2004.04—2006.08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副主任科員;


2006.08—2009.06 廣西欽州市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副支隊長;


2009.06—2013.01 廣西欽州市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副支隊長(正科長級);


2013.01—2015.02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技術偵察支隊副支隊長;


2015.02—2020.03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副處級)。



包養情人、充當“保護傘”——欽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支隊長謝顯明被雙開!


包養情人、充當“保護傘”——欽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支隊長謝顯明被雙開!


分享到:


相關文章: